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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播撒:作为解构的意义模式

时间:2009-8-8 16:44:32  来源:不详
,一句话,是在场的,而德里达的播撒却表明意义不但是异质多元的,而且它们究竟谁是真理谁是谬误,我们是无法确定的,我们无法做出选择。Undecidability在人文科学中一般译为“不确定性”,但是,在自然科学里通常则译为“不可判定性”,德里达承认他对这个词的使用是作为类比从数学家哥德尔(Godel)那儿取来的。哥德尔1931年发表名文《论〈数学原理〉及有关系统中形式上不可判定的命题I》,该命题可表达为“数论的所有一致的公理化形式系统都包含有不可判定的命题”。这就是著名的“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罗素和怀特海在《数学原理》中定义的公理系统既是一致的(无矛盾的)又是完全的(每一个真命题都可以在该系统所给出的框架内推导出来),但是,哥德尔却证明了这个公理系统中有不可弥补的“漏洞”,而且,没有一个公理系统可以产生所有的数论真理,除非它是一个不一致的系统。德里达在《播撒》中说:“哥德尔1931年证明的不确定的命题是这样一种命题,对支配多重性的公理系统而言它既不是这些公理的分析结果,也不是其演绎结果,它与公理也不矛盾,对这些公理来说既不真也不假。”12 德里达对不确定性的使用主要还是针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他在《立场》中解释说:“它是假象的统一体,‘虚假的’词语特征(名词的或语义学的),它不再被包含在哲学的(二元)对立之中,但是,依然寄居其中,抵抗并瓦解这些哲学对立,可是永远不会再建构一个第三项,也不给用思辨辩证法解决问题留下余地。”13 不确定性强有力地表明黑格尔式的二元对立的矛盾结构的不可能性,不一致性,在这个系统里对立面的矛盾是不可还原的,无法解决的,它们不可能“走向根据”,由此,解释者无法判定它们的真值,不能确定它们的意义。德里达在《立场》中对他的一些关键词的不确定性做了总结:

pharmakon既不是良药也不是毒药,既不是善也不是恶,既不是外在也不是内在,既不是言语也不是文字;supplément既不是多余也不是不足,既不是外在也不是内在的补足;既表示偶性也不是本质,等等;hymen既不是混同也不是区分,既不是同一也不是差异,既不是圆成也不是童贞,既不是遮蔽也不是掩饰,既不是内部也不是外部,等等;gram既不是所指也不是能指,既不是符号也不是事物,既不是在场也不是不在场,既不是肯定也不是否定,等等;espacement既不是时间也不是空间;incision既不是一个开端或单纯切入的有界整体性,也不是单纯的次要性。“既不……也不”同时就是“既是……也是”。14

不确定性并不是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就不能下判断、做选择了,而是说你下的判断、做的选择并 不是终极性,完全性的,它们自身在本质上是有缺欠的、开放性的,总是已经存在着它们的他者的无尽补充。因此,任何意义的确定都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这一方面是说此确定只能是对本不可确定的有缺欠者的确定,另一方面是说此确定又可视为对自身的否定及对他者的吁请,风险又等于机遇。可以说这种不确定性昭示了解构的特殊逻辑,它不是非此即彼的同一性逻辑,也不是黑格尔式“正、反、合”的辩证逻辑,而是“既不……也不”同时也是“既是……也是”的他性逻辑(或称“之间”逻辑),他性逻辑使任何系统都避免不了自身的瓦解,使一切意义的确定都失去了根据,变得可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德里达十分赞赏克尔凯戈尔的名言——“决定的瞬间是一种疯狂”。

不确定性因此也与多元意义不同,多元意义是在在场形而上学的视域中构成的,只有某些特选的词语才蕴涵多种意义,而不确定性却从根本上使得任何词语都具有不可还原的多重意义。德里达指出,“问题不在于某个词语或概念的词义的丰富,语义之开放,其深度和广度,或者其中积淀的两个矛盾的意指层[layers of signification](连续性与非连续性,内部与外部,同一与差异),问题在于构成且分解这个词语的形式的和句法的活动……这个多义词并非不可或缺,我们对语文学(philology)和词源学的兴趣仅是第二位的。词语的效果主要是源于一种句法,它以这样一种方式安置‘之间’(entre),使悬置无涉词语的内容,而仅与它的位置相关。hymen不过是又一次标志‘之间’已经标志、且当其不在时依然标志的位置,如果我们用‘婚姻’或‘犯罪’、‘同一’或‘差异’等等替换hymen,还会有同样的效果,只不过失去某种经济的凝缩或聚集”15 。“之间”逻辑表明词语并不存在自性,如果有什么自性,那也只是通过它的他者而迂回地构成且分解的。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形式的和句法的活动”就是索绪尔所谓形成词语的横向的组合与纵向的聚合的活动,这些差异关系在保证词语具有确定意义的同时也瓦解此确定意义,这是意指活动的一般结构。德里达曾分析过一个简单的例子很说明问题。诗人洛特雷阿蒙的《马尔多罗之歌》有这样一句诗:Au reveil mon rasoir,se frayant un passage a travers le cou,prouvera que rien n’etait,en effet,plus reel.中文的大意是“醒来时,我的剃刀在我的脖子上经过,它将证明没有比这更真实的了/没有什么是真实的”。最后一句话是说剃刀经过我的脖子这种深切体验呢还是说剃刀经过我的脖子后带来的是我的死亡,当然不再存在什么真实的体验了?都是都不是,我们无法确定其真实性,这就是plus(“更”)这个虚词造成的句法效果。

不确定性的确使人难以选择,陷入僵局,德里达因此将其形象地归结为“疑难(aporia)”。在古希腊语中,aporia意味着“死路”、“僵局”、“没有出口”、“没有办法解决困难”等等,传统文本中的悖论、自相矛盾、二律背反等等都可视为疑难的形式。“疑难”并不意味着要人们放弃思考,放弃判断,需要放弃的只是形而上学的确定性思考,相反,它要求人们积极地思考确定性之外的其他思想可能性,思考他者来临的可能性。

播撒的根源

如上所述,播撒深刻地揭示了意义的异质多元和不确定性,向我们展示了极具挑战性的意义的解构形态。那么,播撒是如何可能的呢?也就是说德里达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播撒的呢?德里达是通过论述“可重复性(itérabilité)”来论证播撒的,一切符号之所以能够表达意义都是它具有可重复性的特征。在传统的形而上学本文中可重复性只被视为文字的特性,言语是不具有此特性的,这可以从两个层面申说:一,言语的交流具有一次性、在场性,言说主体在现场凭某种意向发出声音,而文字的交流则具有重复性、不在场性,书写主体可以不在现场,不仅如此,即使写作者死后其文字也是能被人阅读的,柏拉图的作品已经反复被人阅读两千多年了,因此,文字可以脱离主体而存在;二,言语是在特定的情景中实施的,场景变化,言语随即终止,而文字的意义无须追溯原书写者具体书写的场合,无须考究其特定的指称对象的存在与否,如对“天在下雨”的理解,我读这句话时天是否在下雨这件事根本无关紧要,文字一旦形成,它就可以在别的场合和语境中反复出现,被人理解,因此,文字可以脱离原始语境而存在。

言语与文字的这种现象上的对立使得哲学家们 可以说言语是对说话人的心灵的直接表达,而文字只是对言语的再现,是言语的补充,两者并非平权的对立,而是处于支配与被支配的等级制度之中。言语因而是自然的、内在的、活生生的,言者、听者以及意义都是在场的,而文字则是人为的、外在的、死沉沉的,作者、读者以及意义都是不在场的。德里达在阅读《斐德罗篇》的《柏拉图的药房》一文中分析了柏拉图对“播种”的隐喻使用,在这本书中苏格拉底区别了两种场合:农民以认真的目的播种以及为了娱乐而播种,两者正好对应口头语言和文字交流。前者要勤奋地劳动并投入适当的技术就能获得丰收的“果实”,而后者只不过是游戏而已,是不结果实的短暂生长。对于逻各斯而言,言说主体就是撒种人,就是逻各斯之父,言语是撒种人的嫡子,而文字则是撒种人的私生子。果真如此吗?对此,德里达从不同角度给予了解构,这里只从可重复性的角度做些阐述。

且以最基本的感知陈述为例。人们在感知的同时做出陈述,比如我看见下雨了,于是做出“我看见下雨了”的陈述,这个口头陈述当时当场能为人理解,在别的场合即使我不在场,即使现在天不下雨了,人们也能够理解它的意思,这表明它的意义并不依赖言说主体以及指称对象的在场,真正保证它发挥意指作用的前提是它必须可重复发出,在任何场合、被任何人发出,就像文字一样能被任何人确认是同一句话,如果它不具有自身的同一性,它就不可能是有意义的表达,这种同一性从根本上说不必是在世界上某个地方作为实体存在着,而是作为其自身的重复可能性而构成着,言语要起到符号作用,它就必须是可重复的。“一个‘只此一次’发生的符号不是符号”16 。言语也不例外。因此,言语实际上是文字的一个变样,它具有它贬斥的文字的一切特征,文字必然补充或替代言语。

再以最极端的个人陈述为例,比如“我活着”这一言语,它的意义如果在我不在现场或者我已经死去的场合不可理解的话,那么,在我在场、我活着的时候它也不可理解。对它的理解完全不需要指涉“我”这个言说主体的在场,不需要指涉“我活着”这个事实,主体的不在场以及指称的不在场是意指活动的结构要求。德里达指出:“直观的不在场——即直观主体的不在场——不仅仅是被话语所容忍的,人们只要就其自身思考它,它就是一般意指结构所要求的。这是一种彻底的要求:一个陈述的主体和对象的整体不在场——作者的死亡或/和他能够描述的对象的消失——并不阻碍一个本文‘意指’某事;相反,此可能性使‘意义’本身诞生,使人们得以听见它,阅读它”17 。因此,“我”的不在场是意指结构的一般要求,“我”的死亡就蕴涵在当下的“感知陈述”中。感知陈述的价值不取决于感知的在场性,甚至也不取决于感知的可能性,同样,“我”的能指价值也不取决于说话的主体的生命。就此而言,德里达才说出那句令人反感的话:一切意指活动都“在结构上具有一种遗嘱的价值”18 。这样,主体之死以及原始语境的缺失就不仅仅是文字的先决条件,也是言语的先决条件。种子(语义)的生长已经远远超出言说主体这个撒种人的算计与控制,言语在结构上就不可能回归到逻各斯之父那儿,它也是其私生子,跟文字没有两样。

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到语境是除主体意图外另外一种重要的制约意义的因素。但是,我们也知道无论言语还是文字它们在原则上都是可以脱离原始语境而在其他时间、其他地方即其他语境中不断重复,而并不丧失其意指作用。德里达说:“这就是我的出发点:脱离语境意义便无法确定,但是,语境永远没有饱和之时。我这里说的不是内容或语义的丰富性,而是结构,剩余的结构或重复的结构。”19 所谓“剩余的结构”就是指每当你确定了一个给定的语境时,该语境还有其他枝节、其他层面是你的确定不能穷尽的,它总有剩余,总在等待新的确定,语境实际上就是再语境化,一切符号(言语的和文字的以及非语言的)都必然在再语境化的过程中承受自身向他者的转化。因此,当言语在结构上也像文字一样具有脱离原始语境的特征时,它就不再可能限制住意指活动的差异与冲突了。

可重复性遵循的同样是他性逻辑,它的词根就是一个线索。它源自梵文的itera,意即“再”、“同一”、“重复”、“别的事情”、以及“变更(alter-ation)”等,它既有对同一者重复的含义,也有同一者变为他者的含义,该词十分微妙地凝结了“同一”与“差异”两层意义,也十分鲜明地表达了德里达思想的解构特色。在德里达与黑格尔的对话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对同一者的形而上学式的重复都施与了解构,同一者的重复实是包含着差异的重 复,是差异中的重复。其实情是在重复中自身分裂并转向他者,自身的同一化同时也就是自身的他者化。德里达在《签名·事件·语境》中曾分析过胡塞尔使用的一个例句:Grun ist oder(绿色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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