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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文学、文学理论的内在张力

时间:2009-8-8 16:44:57  来源:不详
使他在思想情感上与广大人民群众融为一体,使自己的愿望成了群众的愿望,群众的愿望成了自己的愿望。这样,他的情怀也就拓展了,提升了,真正的伟大作品是要有这样一种开阔的情怀和震撼人心的力量的,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所以,一旦到了和平安逸、物质生活优裕的年代,反倒会使得作家沉溺于自我和享乐,丧失对社会和人民群众思想情绪的感应能力而陷于空虚和颓废,再也创作不出优秀的作品来了,这在历史上是不乏其例的。这时若是作家不甘于沉沦,就需要他保持高度的人生自觉。
  这表明,真正美的、优秀的、伟大的作品不可能只是一种存在的自发的显现,它总是这样那样地体现作家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梦想,而使得人生因有梦而变得美丽。尽管这种美好生活离现实人生还那么遥远,但它使我们在经验生活中看到一个经验生活之上的世界,在实是的人生中看到一个应是人生的愿景,从而使得我们不论在怎样艰难困苦的情况下对生活始终怀有一种美好的心愿,而促使自己奋发进取;在不论怎样幸福安逸的生活中始终不忘人生的忧患,而不至于走向沉沦。历史上许多伟大的作家,如屈原、陶潜、李白、杜甫、苏轼、陆游、施耐庵、曹雪芹、鲁迅、荷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雨果、雪莱、巴尔扎克、狄更斯、列夫·托尔斯泰等人的作品,虽然过了几十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何以还是那么脍炙人口、深入人心?!其中的奥秘在我看来就在于,它们那里都有一个美丽的梦,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在呼唤和展示人所应该有的、可能有的美好生活。它们之所以万古长青,世世代代被广泛传诵,并不因历史的发展丧失其艺术的魅力,也就在于它们都以不同方式应和了人们这种追求美好人生的愿望!这就是美对现实人生所产生的一种张力的效应!这对于抵制当今社会人的不断走向物化和异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正是由于这样,所以我觉得看待文学作品的意义和价值,也只有放到它是否有利于社会人生,有利于激发人的生存自觉,有利于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有利于使社会人生变得更加美好这一坐标上来进行评判。当然,能发挥这样一种作用的并不只限于文学,一切优秀人文社会科学成果都有这样的功能;但文学却有着自己为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所不能取代的价值。因为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就其性质而言虽然与哲学、政治、道德是处于同一层面的,但它不同于一般的理性意识,它把理性的观念化为一个美的幻象,而直接诉诸人的感觉和体验,从而不仅摆脱理性的强制使人人乐于接受,而且通过对美的影响对象的体验更能潜入人的内心,把作家的理想、追求化为读者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如果要说文学有什么“固定不变的本质”的话,我认为这就是它的固定不变的本质!要是在这些伟大作家的作品中不存在这样一种相对恒定的东西,那么,它们凭什么能历久弥新而对人们具有“永恒的魅力”呢?出于这一认识,我认为文学的历史应该由这些作家的创作来书写,文学的观念应该由这些作家的作品来诠释!但是,这些基本的道理正在遭到当今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的不断解构,如有些学者在介绍费瑟斯通的“审美日常生活化”的理论时认为:当今我国社会已经进入到了消费时代,文学也融合到广告、短信、新闻、网络、畅销读物之中,美已经不再是文学的特性,文学已经走向“终结”,文化研究已取代传统的文学研究而成为我国文学研究的“当代形态”和“发展方向”。这些观点在当今颇受热捧,因为它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反映了当今我国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西方资本主义文化入侵所造成的“大众文化”泛滥而美的文学日趋萎缩的情况。但我认为这还只是浅层的原因,而从深层的原因上来看,它是自新时期以来掀起的一股把人视作“感性的人”、“欲望的人”的思潮在文学上的反映。这种思潮在当今西方正遭到许多认识清醒的学者的谴责,如法国学者吉尔·利波维茨基在谈到大众文化时说:这种“消费的革命及其享乐主义的伦理悄悄地微型化个体,通过将个体深层意识中的社会信仰慢慢地淘空来实现心理论与社会现实的嫁接,而变成大众的一种新的特有的行为方式,‘物质主义’在富足社会变得变本加厉了……这种文化的核心在利用可加选择的孤立以实现主体的膨胀……”(11)。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则更为尖锐地指出:“如果一个民族分心于繁杂琐事,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如果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总而言之,如果人民蜕化为被动的受众,而一切公共事务形同杂耍,那么这个民族就会发现自己危在旦夕,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12)。事实上,即使像费瑟斯通等人在谈到“审美日常生活化”的时候,也是在描述中对“大众文化”持分析、批判的态度的,认为它“遵循享乐主义、追逐眼前的快感,培养自我表现的生活方式,发展自恋和自私的人格类型”,“这就不免使人们普遍认为,消费文化对宗教(按:广义的可以作信仰、神圣感和超越于经验之上的追求来理解)具有极强的破坏性”(13)。决不像我国当今某些介绍者那样,当做文艺的发展方向来加以鼓吹和宣扬。这种鼓吹和宣扬在我看来,其实质就是对当今社会人的异化和物化的默认。所以,我认为只要我们承认人是在感性与理性所构成的张力状态下不断地自我建构而求得发展的,那么美的文学是永远不会消失的,因为它是人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文学理论在文学实践基础上产生,是为文学创作和批评服务的。因此,上述对于文学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关系的认识,也应该成为我们理解文学理论意义和价值的基本依据,表明文学理论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对文学现状的分析和评判,推进文学在日趋物化和异化的人的生存险境中,为使人自身获得拯救而发挥自己的作用。
  这里就关系到对文学理论性质的认识问题,焦点聚集点:它到底应该是说明性、描述性的还是反思性、批判性的。
  长期以来,我国学界许多人都把理论看做是一种认识工具,满足于仅仅以说明和描述现状为目的。如有的学者认为:文学理论所告诉我们的就是“文学有一种固定不变的本质,如同千变万化的水都是H2O一样……只要理论界提炼出这种本质,文学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然后又因为发现难以这样直接套用而把文学理论看做只是人们一种“幻觉的蛊惑”(14),断言它已经成了人们文学欣赏和批评的一大束缚和障碍,从而提出“无限大的理论就是无限空的理论”,只有当文学理论终结,文学批评才能开始(15)。这种观点与近几年引入的后现代主义的“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反宏大叙事”结合在一起,几乎把文学理论逼到无地自容的绝境,而导致我国文学理论、特别是文学基础理论研究的空前萎缩。
  我认为这是对理论的一大误解!这种误解在我国学界之所以长期存在,除了我国的文学理论缺少思辨而偏重于经验的传统之外,与“五四”以来传入我国的“实用主义”哲学的影响恐怕也是分不开的。实用主义目前在我国学界正在被重新认识和评价,以求纠正建国以来人们对之采取一棍子打死的简单化的做法;但不论怎样,它的“根据观念的结果决定观念的意义”(16)的观点,认为真理的价值就在于对现实做出有效的说明,即所谓“阐释的有效性”我认为是可以商讨的。这种理论在美国是由皮尔士、詹姆斯以及杜威等人在批判传统形而上学和康德哲学的基础上,继承英国经验主义、功利主义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它的特点就是否定原则而俯就现状。这样一来,理论就只能跟随在现状后面亦步亦趋,而不再有对现状作反思和批判的功能,从而使得理论与现状之间也就失去了一种必要的张力,不仅对于改变现状已不再具有效力,而且还会默认和助长现实中的某些不良的倾向。我觉得我们当今的文学理论的主导倾向就是这样。比如前文我们谈到的学界对于“审美日常生活化”的热捧,对于“文化研究”的狂追,就是一些突出的例子。
  所以,要使我们的文学理论对于文学实践真正有促进作用,我认为就应该改变这种现状,从说明性、描述性的转向反思性、批判性的。什么是“反思”?我觉得似乎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种意义上来理解,从狭义的、本原的意义上来说,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对思想的思想”(17),它以思想本身作为自己的对象,这原是哲学的本性之所在。我们的文学理论要有思想深度,要能对文学现状做出科学的诊断,并促进文学在不断地克服自身发展所存在的问题过程中求得进步,也应该吸取和借鉴哲学的这种精神,而不是只把文学当做一种实存,一种客观存在着的东西,应该把它看做是一种社会意识的成果,一种作家精神生产的产品来进行研究。这样,我们就不能对之只持价值中立的态度,客观描述的立场,而必须从一定的思想观点出发来对之做出我们自己的分析和评判。所以,反思和批判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从广义的、引申的意义上来看,反思就是与传统思辨哲学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推理的思维方式的路线相反,它立足于个别来寻一般。康德把审美判断视作“反思判断”,就表明它与从一般出发来寻求个别的“规定判断”不同,它不是建基于概念之上,而只能立足于个别的感性对象,通过自己的感觉、体验和想象去进行发现和把握,所以他强调审美必须要有灵悟和敏锐的眼光,而杜绝一切现成的法规和教条的简单套用。
  但不论哪一种反思,都需要有一个思想前提和理论依据,就像康德谈到“先天综合判断”那样,只有经过一定思想观念的同化和整合才能做出判断。当然,这里“先天”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先于经验而存在的;从根本上说,只能是在长期实践中由经验(直接的或间接的)的概括、提炼和内化而来,在构成一个具体判断的过程中,它只能被理解为“逻辑先在”而不是“时间先在”。我觉得文学理论与文学实践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理论当然是源于实践的,但它作为观念层面上的知识与经验层面的知识不同,它是经过选择、概括和提炼的,这里不仅体现着理论家个人对于文学的认识和理解,而且也凝聚着人类文学历史经验的结晶和成果。因此,它不可能只就个别现象而言,而只能是就文学的根本性质和规律而言。一部文学理论著作,就是一定文学观念具体演示,即按一定文学观念来阐述具体文学问题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系统,它不像某些学人所理解的是一部法规和教条,只要背熟了它们就可以不假思索、不费气力地套用到文学现象中来,而只能是作为我们看待文学现象的一种理论预设,就像卡西尔在谈到理论时所指出的:它“不是知识、原理和真理的容器”,我们要用时就可以从那里信手取来,而只不过是“引导我们去发现真理、建立真理和建立真理的独创性的理智力量”(18)。我觉得文学理论的价值也就在这里,它让我们看待文学问题有了一种眼光、有了一种尺度、有了一种视界、有了一种见识、有了一种分析和评判的标准,而在复杂的文学现象面前晕头转向、不知所措。当然,理论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否则它必然会脱离现实,陷于枯槁。但这种发展并不意味着俯就现状、消极地追踪现状,而只能是通过反思的途径,从对现状的不断反思和批判的过程中,通过对文学观念的不断调整和更新来改变我们看待文学问题的思维方式来求得。如以往我们一般把文学的性质界定为社会意识形态而无视文学自身的特性,从而使得我们看待文学现象时往往只着眼于文学与其他意识形态之间的共同性,并由此出发要求文学枝枝节节地去配合现实斗争。而新时期以来我国有些学者根据普遍性只存在于特殊性中的道理,提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认为它虽然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但是与一般以理论形式出现的意识形态不同,是经由作家的审美感知和审美体验来反映生活的成果,所以凡是美的文学总是从作家心底里流露出来的,它不是以说教的方式而只能是通过感觉和体验的途径来影响读者。这样就把他律论与自律论统一起来,在不排除文学意识形态性质的同时,又维护了文学自身的特殊价值。这就使我们在看待文学现象时整个思维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变化。
  我认为这就是理论的反思和批判的性质在推动着理论前提的发展和变革所起的作用。谁能说反思和批判就不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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