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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出版社与《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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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社与费边社渊源初探--兼论拉斯基学说在中国

时间:2009-8-8 16:46:12  来源:不详
期又发表了罗隆基译的拉斯基的《服从的危险》、《平等的呼吁》;第12期则有胡毅译的拉斯基的《教师与学生》。而且罗隆基、王造时等在其它文章中更是屡屡征引拉斯基学说为奥援。王造时甚至在1936年因“七君子事件”而身陷缧绁时,仍笔耕不辍及时地将拉斯基的新著《国家的理论与实际》译成中文。另外,张君劢也于1930年译出了拉斯基的《政治典范》。平社同人以上的种种努力,终于使拉斯基学说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国获得了广泛的传播,几乎成为当时中国自由主义的主流。

然而正如有论者指出,拉斯基学说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25),其前后甚至不无相互龃牾抵触之处,因此平社诸人以及后来的中国自由主义者究竟接受的是哪个时期的“拉斯基”,绝不可简单论之。仅就笔者考察,拉斯基学说就其自身发展脉络而言,大致经历了政治多元主义、费边社会主义、拉斯基—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四个阶段。

1917—1924年间,拉斯基是作为一个典型的政治多元主义者出现在欧美思想界的。他认为,传统的“神秘主义一元论”国家观,使国家“成了一种现代的偶像,臣民对它必须躬身屈膝”,它的意志永远超越于任何个人和团体之上,这种状况是不合理、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国家其实只不过是人类社会组织中众多团体的一个,不应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不应干预经济和其它团体的主权。这一时期的拉斯基,还十分强调个人自由。他在《现代国家中的自由》一书中给自由下了这样的定义:关于自由,我指的是要保持这样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下,人们都有机会在最大程度上发展他们自我,“自由在本质上就是没有拘束,并且是快乐的一个根本条件”。他明确指出,一个人如果把按照自己判断来行事的权利从属于另一部分直接否定他的判断的人,他也就失去了自由。显而易见,拉斯基在这里继承了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把自由界说为不受任何束缚。

然而到了20年代中期以后,拉斯基为了适应英国垄断加速的进程,转而抛弃了政治多元主义的见解,醉心于费边主义的国家观,正所谓“国家是社会意志最终的法律贮藏所。它规定其它组织。凡是国家想要管辖的所有人类行动,它都有权管辖。”(26)他不再认为国家只是社会众多团体中平等的一员,而认为国家的意志高于其它团体的意志,“其地位势必凌驾于他人之上”,并且“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它团体”(27),至于其它团体的意志和活动,则应限制在国家安全和它所能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当“团体作出的行动必然被认为是一种推翻社会秩序的行动时,国家就可以干预团体”(28)。这一时期,拉斯基也一反以往反对国家干预经济事务的论调,而强调国家应干预经济,主张由资产阶级的国家控制生产和分配,并实行大工业的国家化。显然,拉斯基思想与此前相比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从30年代初起,由于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以及法西斯主义的抬头,拉斯基深切感到资本主义危机的深重和革命的难以避免,于是他又转而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信徒”,从而进入了“拉斯基—马克思主义”阶段。在《国家的理论与实际》一书中,他承认“革命作为社会变革的接生婆”的原理和暴力革命的潜在性;在《民主政治在危机中》,他又断言“我们的文明的基础正遭受彻头彻尾的批判,这是自卢梭震撼了18世纪以来所未有的。”(29)但是他同时也宣称,只要垄断资产阶级能够对劳动人民实行让步政策,采取改良措施,暴力革命就可以避免。由此可见,拉斯基鼓吹暴力革命正是旨在防止暴力革命的发生,即以此胁迫统治阶级让步改良(30)。按照这一逻辑推论,只要暴力革命对英国的威胁消失了,他也就必然放弃其所谓“暴力革命论”。

而恰在此时,二战的爆发使英国国内的阶级矛盾得以暂时缓和,加上战后工党政府的上台,这些形势的变化使拉斯基再也用不着拿“暴力革命”去吓唬统治阶级了,于是他又发明了“同意的革命”理论来代替先前的渐进主义,以“计划化民主国家”来代替早先的“多元国家”或一般的“代议民主政治”。这样,拉斯基的国家思想就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民主社会主义。所谓“同意的革命”,就是基于各阶级、各团体高度民主一致的“公共利益感”和“公共危险感”之上的全体同意的革命,它主张“用和平方式,以协商而不是以暴力来改造国家的各项基本原则”(31),在各阶级的充分合作和一致同意下,重新确定共同的伟大生活目标,即建立既不同于资本主义也不同于一般社会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和“计划化民主国家”。

纵观拉斯基政治思想的演变过程,呈现出的是一幅纷繁复杂的图景,那么其在中国的境遇又如何呢?

首先必须澄清的是,平社诸人加以竭力发挥的并非费边时期的拉斯基学说,而是其多元主义国家观。尽管平社与费边社之渊源已如前文所揭橥,但在国家观上,二者并不等同,平社与国民党之间的“人权与约法”之争正说明了这一点。在论战中,胡适、罗隆基等人对国民党专制统治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呼吁人权与自由;尤其是罗隆基在《论人权》一文中,一口气提出了35条在中国现状之上“做人的必要的条件”(32),更不可能被此时已转向费边社会主义的拉斯基所完全赞同,只能视为是其“多元主义国家观”在中国的滞后响应。至于拉斯基思想上发生的巨大变化,或许还来不及进入平社诸人的视野(33)。

其次必须肯定的是,拉斯基学说中的自由主义“因子”对“后平社”时代的中国自由主义者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这主要是因为拉斯基的政治思想虽然一变再变,但万变不离其宗,其理论始终是建立与自由主义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改良主义基础之上的,正所谓“继承陆克、边沁、穆勒之正统”,因而也才能大受中国自由主义者的青睐。例如在1935年写成的《国家的理论与实际》一书中,拉斯基较为集中地探讨了“政治不服从”问题,并提出了以下几个见解:第一,肯定社会需要有一个共同服从的具有强制性的权威,但是这一强制性权威的行使也决不是没有条件的,它必须按照规则行事,必须使那些依靠它的活动而生活的公民所认可的基本目的得以实现。“我们矢忠于国家,是因为当我们服从它的命令的时候,我们是服从一个组织,这个组织的职务明显地在于促进人民福利,其中包括我们自己的福利。”(34)除此之外,无论形式上的权能或是政治上的权力,都不能产生令人服从的正当权利。第二,是否行使政治不服从的权利,完全取决于当事人个人的道德判断。“假如我相信我应当反抗国家的命令,我就有反抗的义务。”(35)第三,行使政治不服从的权利不能出于私欲,而应着眼于国家的长远利益。“我只有公开地确信,我比国家的合法代表更能代表它的长远的利益,才有权可以反抗。”(36)第四,“人们一般是惯于服从的,如果他们离开了政治行为的常轨,那就是说明国家存在有严重的弊端。”(37)倘若将上述拉斯基关于“政治不服从”的阐释跟其译者王造时此时因爱国而获罪的遭遇联系起来看,当不难想见王氏当时内心中复杂的情绪,同时也就更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将其立即译出的缘由了。

再次必须强调指出的是,拉斯基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奠基人,无疑对战后中国的“第三条道路”运动直接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1945年秋天召开的民盟一大宣布,其神圣使命是“把握住这个千载一时的机会”,“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38)。在由“走出书斋”后、从议政转向参政的罗隆基起草的政治报告及其纲领中,中心的理念与架构就是民主社会主义,即所谓的“拿苏联的经济民主以充实英美的政治民主”(39)。继其之后,张东荪、施复亮等人更是怀着对民主社会主义的美好憧憬,坚持走“中间路线”,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第三条道路”运动。

最后必须旧话重提的是,拉斯基学说虽然“流质易变”,但其中反对“暴力革命”的立场则一直是十分坚定的,这一政治倾向也深深影响了他在中国的传人。即使在承认革命不可避免之时,拉斯基仍力图证明暴力革命的不可能性与消极性。一方面,他通过实力对比和社会心理的分析来否定革命成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他还断言纵使这种暴力革命真的胜利了,那么它带来的也不是社会主义,而只能是以“一种暴政代替另一种暴政”,是民主的废除,是法西斯势力的兴起,“它会引起一个残酷的时代。如果暴力的革命失败,它就会把人们……带进一个可怕的丛林,人的尊严将被对权力的欲望牺牲掉。”(40)因此他提倡“同意的革命”。拉斯基的这番良苦用心,张君劢早已心领神会,他早在《赖氏学说概要》中就澄清了赖氏虽“推崇个人,则穷至其极,非承认国民有革命之权利不止”,但如果据此“遂谓赖氏为纯粹之革命党则非也”。而在战后的中国自由主义者看来,“同意的革命”理论所倡导的和平协商方式更是解决国共争端的良策。

在国民党的高压和内部分歧的困扰下,平社终于在1931年初悄然地曲终人散;而在国共殊死搏斗的情境中,“第三条道路”终于也宣告走不通。于是,中国的“费边式”实践,最终没能再现其在战后英国的辉煌成功,而这正应证了自由主义大师波普尔的一句断言:“一个自由主义的乌托邦——在一块无传统的白板上合理地设计的一个国家——是不可能的”(41)。抚今追昔,面对费边主义与拉斯基学说在近代中国的命运,今人该作怎样的思考呢?

 


注释:

(1)据笔者检索,目前对平社进行专项研究的成果仅有两篇文章,一为沈卫威的《中国式的“费边社”议政:胡适与“平社”的一段史实》(《史学月刊》1996年第2期),一为姜义华的《论平社昙花一现的自由主义运动》(《江海学刊》1998年第1期)。由此可见此课题至今仍乏人问津,尚处在铺陈阶段,有待于进一步的展开。

(2)参见姜义华前揭文。

(3)(4)(5)[英]玛格丽特?柯尔:《费边社史》,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4页、第322页、第352页。

(6)[英]韦伯夫人:《我们的合作》,剑桥大学1957年版,第122页。

(7)在1929年5月19日的日记中,胡适拟定了一份《平社中国问题研究日期单》,对各人分工和日程安排做了明确的规划,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8册,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0年12月版。

(8)[美]傅乐诗:《丁文江:科学与中国新文化》,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42页。

(9)(11)(12)(13)《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81页、第83页、第87页、第35页。

(10)[英]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第3卷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21页。

(14)20世纪40年代,由于国内外时局急剧变化,费边社亦曾一度左倾,主张改造资本主义社会,在理论上呈现出一定的激进色彩,但那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况且本文着重论述的是作为平社渊源所自的30年代之前的早期费边社。

(15)(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7卷第351页、第39卷第8页。

(17)《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1卷第237页。

(18)(20)(21)(22)(32)《新月》月刊,第2卷第10期、第2卷第6-7合期、第3卷第1期、第3卷第10期、第2卷第5期。

(19)当然,胡适改良主义主要渊源于杜威,但从其这一时期的日记来看,他对罗隆基介绍的费边主义亦颇多关注与兴趣。

(23)20年来,以拉斯基为题的专论仅有三篇,即俞可平的《拉斯基国家思想演变初探》(《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年第3期》与孙宏云的《民国知识界对拉斯基思想学说的评介》(《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0年第3期)、《拉斯基和他的中国学生的初步研究》(《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5期)。

(24)1921年,讲学社曾邀请拉斯基来华讲学,他因忙于著述而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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