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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玄同与《刘申叔遗书》

时间:2009-8-8 16:46:37  来源:不详
弟始终欲得一二革命元老(且必须学术精邃者),为此书撰序题字,使世人知刘氏行为虽有可议,而其学决不可因此而埋没,且决非一二不甚认识中国字之西教徒如某君者所可妄肆诋毁者也。”在钱玄同看来,其最佳人选,又非蔡元培、章太炎莫属。他认为,蔡对刘师培始终如一,情深谊笃,其人品学品,无人不表敬意,且为党国元老,若能争取他的支持,影响实巨。他亲自写信请蔡元培撰序并题写书名:“刘申叔先生遗书”,后者果然很快应允,并表示大力支持。但对于章太炎,钱玄同却颇费斟酌。章、刘定交甚早,1908年之前,二人革命宗旨与学术旨趣,均相契合,过往甚密。章爱惜刘之才华,即便是在刘变节之后,还一再对他表示深切的关爱。章太炎是“有学问的革命家”,其时章门弟子遍布大江南北各著名学府,同样一言九鼎。由他出面撰序,自然也是最合适的。但刘师培晚年二度失节,终令章心寒,从此耻与为伍。章曾为苏曼殊、黄节、黄侃等许多故旧的辞世送去挽联,寄托哀思,于刘独无所表示;自定《年谱》忆及多少友人,于刘却讳莫如深。反之,分别写于1914年、1934年的《苏元瑛记事》、《黄季刚墓志铭》,却一反过去,对刘的变节与附逆一再作鞭挞,足见其失望之深。钱玄同自然深知这一点,他既表示晚年的章太炎于“过去恩怨或可淡然若忘”,“姑且冒险进言,且看结果如何”,[17]又担心事与愿违,举棋不定。他在写给蔡元培求序的信中说:“玄同本拟请两先生各撰一文,而因先师与申叔凶终隙末,恐其或有谴呵之语,反失表彰之义,故屡欲去书请书,而迟回审顾,卒未果行。”[18] 然而,正是在此期间,黄侃与章太炎相继辞世,令钱玄同追悔莫及。作为补救措施,他后来收录了章太炎的与刘师培书等十篇文章及黄的相关文两篇,并加按了语。遗书最终收录了包括蔡元培、钱玄同、张继、汪东、南桂馨等在内刘师培故交旧友的十篇文字,其中蔡的《刘君申叔事略》和钱的序,最为重要。这些文字和章、黄的文章,无疑都加重了遗书的历史厚重感,达到了钱玄同所追求的效果。

可以说,钱玄同提出并坚持“尊重历史、表彰学术”的指导原则,是刘师培遗书所以能够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

 

 

固然,刘师培遗书的成功,最终还得益于它资料较为完备,编辑体例严谨与校勘之认真。钱玄同既是旧友又是专家,这使他有可能对编辑中的许多学术与技术问题,作“同情的理解”(陈寅恪语)和合乎学术规范的科学判断。

刘师培去世时虽然年仅36岁,但一生勤奋著述,总数多达约400万字,在民国初年的同辈学者中,位居前列。遗书的资料来源有三:已出版的著作,刊登于各杂志的著述和仪征刘家的藏稿。资料的收集非易,钱玄同的出力为多。黎锦熙说,“除《国粹学报》《左文集》等和直接向仪征刘家征得的遗稿外,大部分都是钱先生旧存与逛厂甸陆续得来的材料”。[19]这只是一种情况。钱玄同是学者,他通过学术人脉,更易于找到相关资料的线索。他“智取”黄侃藏稿,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钱玄知道黄侃手头藏有刘部分书稿,但因彼此失和,不便去借,一时束手无策。后来他通过吴承仕知道其友人、河南大学教授邵次公曾借黄侃所藏《西汉周官师说考》,录有副本。又有某君又向邵君转录副本。他兴奋地写信给郑裕孚说:先生只需访吴承仕,托人向邵或某君转借抄录,“如此,则此书竟能印全帙矣,岂非大快事!黄藏周礼、仪礼两注,以前我们认为最无办法者,今周礼有黄氏油印本,当由弟向其门人陆宗达君借校,仪礼可由检斋去向邵君借抄。此最难得圆满解决之问题,从此竟有解决之方法矣。”[20]其用力之勤,可见一斑。刘师培不仅著述量大,且喜欢改写旧作后重行发表,加之前后期思想变迁甚大,底稿涂抹难识,钞稿坊刻也多有疏误,这都增加了编辑校勘的难度。钱玄同因之与任校勘的郑裕孚时有磋商,留下的往还书信竟有数十封之多。从总体上看,钱玄同提出的以下主要意见,关乎全书体例,显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一,要尊重作者在不同时期著文时的署名。刘师培在不同时期的著述,曾分别用“光汉”、“申叔”、“师培”的署名。不了解刘师培历史的编辑,总以为74种遗书似皆可用“师培”。但钱玄同以为,“然此法殊未见当”。[21]他指出,“各种署名,或用光汉,或有师培,全是时代关系”。[22]刘初名“师培”,1903年至上海与章太炎、蔡元培诸人相识,主张攘除清廷,光复汉族,遂更名“光汉”。用“光汉”的时期约5年,即从1903年夏至1908年秋。但其中1907年秋至于1908年秋,刘的思想转向无政府主义,故此一年中又常以“申叔”为名,“光汉”二字渐已少用。1908年秋至于1919年冬去世,其间均复用“师培”旧名。钱玄同强调,必须尊重作者的署名,因为不同的署名反映了不同时期作者的思想与政治的取向,尤其是署名“光汉”,更是代表了刘师培人生最为辉煌的时期。他说:“因刘君之更名‘光汉’实有重大之意义在,用此名之时期,刘君识见之新颖,与夫思想之超卓,不独为其个人之历史中最宜表彰之事,即在民国纪元以前二十余年间,有新思想之国学诸彦中,亦有甚至高之地位。故凡原署‘光汉’之著作,皆当一循其旧,不可改署‘师培’也”。[23]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如1903年至1906年,除“国学教科书”五种署“师培”外,此期刘的文章皆署“光汉”,但1907年后,复皆署“师培”。这是因为,1907年刘避祸日本,“光汉”之名不能再见于国内报刊,所以从此《国粹学报》中的文章也都只能改署“师培”了。而教科书须经清政府学部审定,自然不便署“光汉”,只好一开始就署“师培”。钱玄同主张,在署名的问题上要尊重历史,一循其旧。其实,钱玄同本人文章的署名,就别具深意,常缘时代的变动而变动:晚清参加同盟会,主张排满兴汉,易名“钱夏”;新文化运动时期反对复古,多署名“疑古”;日本侵略者占领北平后,再恢复“钱夏”,以表爱国不屈之志。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他强调尊重刘师培不同时期著述的署名,不仅意在尊重历史,更重要还在于突显刘师培思想的阶段性发展:“……‘光汉’、‘申叔’、‘师培’,恰好表示申叔君三个时代,故署名及年月日均不可册去”。[24]

其二,重视考定文章的写作年代。钱玄同认为,“文辞撰作之年代与作者之思想见解及环境极有关系”,[25]尤其是刘师培,思想激烈而多变,文章常不注明写作年代,旧文复时常改写,考定其著述的具体年代,就显得更加重要。他在与郑裕孚的信中特别强调说:“鄙意最注意者为年代。同一性质之文字,若两篇所作之时间隔了数年或者至十年以上,见解必有不同乃至相反。凡学者大抵皆然,而刘君尤甚,缘彼之思想前后几经数次之剧变也。故编定次序时,文之性质尚易作,文之时间先后,实须大费研究考证方能定夺。”[26]刘师培的《中国民族志》,最初不能确定其出版时间,后钱玄同考宋教仁的日记《我之历史》,发现于是1905年8月2日记有“鄂友寄来《中国民族志》”一语,遂认定此书作于1905年或者1904年,“今姑系之前七年(1905年)”。[27]此外,《论小学与社会学之关系》、《读某君孔子生日演说稿书后》、《普告汉人》、《清儒得失论》、《新方言序》、《废旧历论》诸文的年代,他也都作了考订。可见其慎重。最后钱玄同规定这样的原则:收录的遗书,凡能确知写作年代者,于目录下皆注明某年。其不能确知者,采自杂志的则注明所刊杂志的期号及出版年代。但要说明:刘师培刊于《政艺通报》、《国粹学报》的文章,一般都是随撰随登,相去不远,而后来在《四川国学杂志》等各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往往与写作时间相去数年。同时,杂志中有一书连载一年以上者,只注始刊之年。如《国学发微》,1905-1906年在《国粹学报》连载,只注“前七年”。录自原稿,无法确定年代者,只好付诸阙如。后来的《刘申叔遗书总目》对每种遗书,都依上述原则注明了年代,极大地方便了研究者。

其三,注意全书体例的统一。这包括有:(1)保持遗书的原貌,除了尊重作者的署名外,其书中的一些用字,如“夷”、“建虏”等也不应改动。钱玄同致书郑裕孚强调说:“惟其中‘夷’、‘建虏’等字,请照原印,勿改为口口,以存历史之真相,至荷!”[28](2)各书名用字统一。刘师培的许多书名用字岐出,如《老子  补》、《春秋繁露校补》等,“ ”为古字,“校”为今字。钱玄同以为,“刘氏撰文时大概随便写,但现在如能划一最好”。“鄙意划一作‘  ’,因申叔爱写古字也”。[29](3)“凡一书有两种或三种考释者,概以后撰者列前,前撰者列后”。[30]钱玄同以为,后撰者应认为定本,故列于前,作为正本;前撰者应认为初稿,故列于后,作为附录。同时,凡书名题“补释”者均为前撰本,题“校补”者均为后撰本,故均以“校补”列前,而以“补释”列后。例如,今《晏子春秋考定》共有三本,其最后者当列于最前:第一,《晏子春秋校补定本》,第二《晏子春为校补》,第三《晏子春秋补释》。(4)教科书和讲义之名不能改。刘师培著有伦理、经学、文学、历史、地理共五种教科书及《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一种。郑裕孚主张删去“教科书”及“讲义”字样,改为“伦理学”、“文学史”等书名。钱玄同不以为然,他认为,刘师培撰此书时本为教科书而作,故一切体例均照教科书的办法,如每册均分六课。他的序例不但为教科书而发,且是为中国教科书而发。“事实既如此,则若改去教科书字样,反将失其原意”。不仅如此,即便改名也不通。如“伦理教科书”改“伦理学”就不妥,因原书是讲伦理常识,不足言“学”。“今既重刊刘氏遗书,似以存真为宜。盖此五书者,论内容固远过于坊间所编,特色甚多,可供学者研究,而论体例,则实是教科书也”。《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共五课,内容材料精详,体例结构不免散漫,实为讲稿,不过备讲堂讲解之用,称讲义“颇足见其高出寻常讲义,若直认为文学史,则反觉组织之有缺点矣”。[31]刘师培编撰的上述教科书,在近代我国教科书史上有自己独特的价值。钱玄同坚持不能改书名的意见是正确的。如果说,上述他以“申叔爱写古字”为由,主张将书名“  补”、“校补”划一作“  补”,是体现了对古人“同情的理解”;那未,就应当说,他坚持“教科书”、“讲义”不容删,则是充分体现了专家者言了。

在对诸如上述问题深思熟虑之后,钱玄同为《刘申叔遗书》编次了“总目”,即设计了全书的体例。“总目”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全书目录,内含:一,《左  年表》、《左 著述系年》(皆钱所制)、师友撰序及章太炎、黄侃关于申叔之文。二,所录74种遗书分六类编次:甲,论群经及小学;乙 ,论学术及文辞;丙,群书校释;丁,诗文集;戊,读书记;己,学校教本。三,跋、后序、校勘记。第二部分,全书说明,包括资料来源、体例构想,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有关问题。编书之初,1934年5月18日,钱玄同在与郑裕孚的信中就提出:“凡此之类,鄙意将来均在总目内说明,弟拟仿‘提要’办法,凡成书之年月、内容之各本异同、录自何去何从种杂志之类,均一一注明,凡一切纠纷问题,均于此总目中解决之,则印书可省许多麻烦也。”[32]说明长达八千余字,集中表达了钱玄同在编辑遗书过程中的许多思考。黎锦熙后来回忆说:“我于‘七七’事变后离平时,《刘申叔先生遗书》只差两三种未印成,而钱先生所编全书的目次,体例精严,曾与我几经商改,算定稿了。”[33]这说明,黎锦熙在一定程度上也参与了全书体例的构建。凡是读过《刘申叔遗书》的人,都会感到本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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