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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吴初长沙郡纪年

时间:2009-8-8 16:50:19  来源:不详
年(238年)八月后,《通鉴》卷七四系时略同,《建康实录》卷二始于嘉禾三年(234年)九月。此处暂从后者。邱东联曾根据“吕壹事件”,认为吴简埋藏与吕壹变法有关。参阅:邱东联《长沙吴简与吕壹事件——试析长沙吴简的埋藏原因》,《中国文物报》1999年12月8日第3版;张翼飞、赵雨杉《考古学家经近两年研究提出——长沙吴简因变法失败而存世》,《新民晚报》1999年7月28日。王素、汪力工则根据竹简记载“中书典校事吕壹□”(简1296),认为“吕壹事件”与吴简埋藏无关。见《略谈走马楼孙吴“中书典校事吕壹”简的意义》,《文物》2002年第10期,88~91页。关于“长沙三侯”顾雍、潘濬、步骘等与吕壹的恩怨,亦见前揭王素、汪力工文。又,关于讨五溪蛮夷战役,是年竹简仍有记载,如“郎中李嵩被督军粮都尉嘉禾三年二月卅日”(简1149),仍反映讨五溪蛮夷战役中军粮调运的情况。而竹简所记“人为生口送屯事对封府督邮二月廿日谢兵曹史”(简1002),其中“生口”云云,也可能与潘濬、吕岱“获生”有关。

嘉禾四年、魏青龙三年、蜀建兴十三年(235年)乙卯岁

  是年,武陵太守卫旌奏潘濬在讨武陵蛮期间,曾遣密使与其姨兄蜀大将军零陵蒋琬相闻,欲有自托之计,孙权不信,封旌表以示濬,而召旌还,免官。

  备注:《通鉴》卷七二系此事于魏明帝太和五年(即吴黄龙三年,231年)二月,云:“吴主假太常潘濬节,使与吕岱督诸军五万人讨五溪蛮。濬姨兄蒋琬为诸葛亮长史,武陵太守卫旍(胡三省注:“旍与旌同。”)奏濬遣密使与琬相闻,欲有自托之计。吴主曰:‘承明不为此也。’即封旍表以示濬,而召旍还,免官。”但此事原出《吴书•潘濬传》注引《江表传》,而该传云:“时濬姨兄零陵蒋琬为蜀大将军。”据《蜀书•后主传》,蒋琬进位大将军在蜀建兴十三年(即吴嘉禾四年,235年)四月。因系于是年。又,潘濬、蒋琬不仅为亲戚,蒋琬为零陵湘乡人,而潘濬曾任湘乡令,关系自然更非一般,故武陵太守卫旌有此奏。

嘉禾五年、魏青龙四年、蜀建兴一四年(236年)丙辰岁

  春,吴铸大钱,一当五百,诏使吏民输铜,计铜畀直,并设盗铸之科。

  备注:此事原出《吴书•吴主传》。同书《朱据传》所云“嘉禾中,始铸大钱,一当五百”,即指此而言。但据竹简记载,是年前,长沙吏民缴纳各种名目之钱,已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是否其时已有大钱流行,值得研究。

嘉禾六年、魏景初元年、蜀建兴十五年(237年)丁巳岁

  是年前后,长沙郡有二十县,依次为:临湘、攸、下隽、醴陵、刘阳、吴昌、罗、建宁、蒲圻、巴陵、湘南、连道、益阳、临烝、湘西、衡阳、新阳、酃、茶陵、安成。

  备注:吴增仅、杨守敬《三国郡县表附考证》记吴黄武元年(222年)至太元二年(252年),长沙郡仅有十九县,无最后安成县,显为脱漏。但这恐怕仍非其时长沙郡的全部属县。《吴书•三嗣主传》会稽王孙亮太平二年(257年)二月条记载:“以长沙东部为湘东郡,西部为衡阳郡。”又末帝孙晧宝鼎二年(267年)条记载:“是岁,分豫章、庐陵、长沙为安成郡。”《宋书•州郡二》、《建康实录》卷三、四记载略同。《六朝事迹编类》卷一总叙门六朝郡国条亦记孙吴增置湘东、衡阳、安成三郡。吴增仅、杨守敬《三国郡县表附考证》记吴湘东郡统县六,依次为:酃、茶陵、梨阳、新宁、阴山、新平;记吴衡阳郡统县十,依次为:湘乡、重安、烝阳、湘南、湘西、连道、益阳、衡阳、新阳、临烝;记吴安成郡统县六,依次为:平都、宜春、安成、永新、新渝、萍乡。谢钟英《三国疆域表》记吴湘东、衡阳、安成三郡属县与此全同。《晋书•地理下》记湘东郡统县七,衡阳郡统县九,安成郡统县七,区别仅在于湘东郡多临烝,衡阳郡少临烝,安成郡多广兴。其中湘东郡所统阴山、安成郡所统永新,本纪年建安二十六年(221年)条已经指出,可能原属长沙郡。而衡阳郡所统重安,虽然《续汉书•郡国四》原属零陵郡,《晋书•地理下》仍属衡阳郡,但竹简有“重安仓”(简2335),是否其时重安曾短暂隶属长沙郡呢?又衡阳郡所统新阳,为吴新立,据《宋书•州郡三》衡阳内史新康(新阳改名)男相条,似乎一直隶属衡阳郡,但竹简屡见,如:“乾锻师新阳邓桥子男连年廿四在本县”(简7431)、“物故绡白佐新阳妻年卌一在本县”(简7465)。等等。是否其时新阳亦曾短暂隶属长沙郡呢?因此,有理由认为,前揭《三国郡县表附考证》所记长沙郡属县,并非其时长沙郡的全部属县。此外,建宁亦为吴新立县,竹简常见,如:“乾锻佐建宁黄年卅四单身见”(简5963)、“钱佐建宁黄取年卌五单身见”(简6604)、“治师建宁英汉年五十三见”(简6709)。等等。据《大清一统志》卷二七六长沙府古迹类建宁故城条:建宁,三国吴置县,隋省入湘潭,故城在今湖南湘潭市北。

 

附  考

(一)关于程普任长沙郡西部都尉问题

  关于程普任长沙郡西部都尉,始见于《元和郡县图志》卷三○潭州长沙县条,原文为:“故尉城在县西北七十里,孙权以程普为长沙县西部都尉,以防关羽,因立此城。”《大清一统志》卷二七六长沙府古迹类故尉城条、洪亮吉、谢钟英《补三国疆域志补注》长沙郡临湘县条引述略同。但其中问题不少。第一,此事《吴书•程普传》绝无记载,同时或稍后的其它史籍亦未见著录。第二,县未闻分部,县尉亦不称都尉,此处“县”似乎应为“郡”之误。第三,程普若为长沙郡西部都尉,且与关羽对垒,则只能在孙、刘争荆州或分荆州时,然而其时程普已屡任南郡、江夏等大郡太守,不可能再任职位低于太守的郡部都尉。第四,孙吴前期,长沙郡辖境甚广,其西部都尉的尉城亦不可能在长沙县西北七十里。我们知道:孙吴时期,长沙郡确实有东、西二部都尉。《吴书•妃嫔传》云:“吴主权谢夫人……弟承拜五官郎中,稍迁长沙东部都尉、武陵太守。”同书《张昭附子承传》云:“(孙)权为骠骑将军,辟西曹掾,出为长沙西部都尉。”吴增仅、杨守敬《三国郡县表附考证》谓长沙东部都尉治酃县,长沙西部都尉治湘南县。关于湘南县,《大清一统志》卷二七六长沙府古迹类湘南故城条云:“湘南故城在湘潭县西六十里。”长沙县在北,湘南县在南,《元和志》显然有点南辕北辙了。此外,在荆南,还有一些与程普有关的古迹。如:明陶宗仪《说郛》卷六一上引《湘中记》曰:“君山有地道楂渚,对岸古城,孙权遣程普所立。”清杭世骏《三国志补注》卷六程普还镇石城条引同。又宋叶廷珪《海录碎事》卷二一政事礼仪部诅盟门铜棺誓条云:“长沙有铜棺山,《湘中记》云:程普、关羽分界于此,共铸铜棺为誓,相侵者以铜棺着之。”《湖广通志》卷一一山川志长沙府长沙县条引略同,但作《荆州记》云云。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六噀酒救火条云:“铸铜柱不独马援。吴黄武二年,程普、关公分界,铸铜柱为誓,在衡山县西北一百一十里。”《湖广通志》卷七九古迹志衡州府衡阳县条云:“铜柱碑目云:铜柱在衡阳县城北百二十里,吴黄武二年,都督程普与蜀关羽分界,共立铜柱为誓,即此。”则越来越荒谬。关羽死于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黄武二年(223年)程普何能与之分界?据《吴书•程普传》及同书《孙策传》注引《吴录》载策上表,程普仅在孙策时代,曾以荡寇中郎将领零陵太守。因此,如果零陵地区有与程普有关的古迹,那也不足为怪。至于长沙地区,由于史籍无征,所有与程普有关的古迹,都还是不信为好。

(二)关于汉末吴初的长沙蛮、长沙贼和长沙山贼

  荆州自古以来就是蛮夷汇聚之地。荆蛮与中原政权关系一直不睦。正如《诗•小雅•采芑》所云:“蠢尔蛮荆,大邦为仇。”其中,荆南地区尤为严重。最著名的即所谓武陵蛮。武陵蛮又名五溪蛮。《水经注》卷三七沅水条介绍“辰溪口”有云:“武陵有五溪,谓雄溪、构溪、力溪、无溪、酉溪,辰溪其一焉,夹溪悉是蛮左右所居,故谓此蛮五溪蛮也。”宋朱辅撰《溪蛮丛笑》一卷,即记该蛮俗习。然而,该蛮虽以武陵五溪为中心,分布极为广泛,但据记载,却似乎原本还不如长沙蛮繁盛。《史记•周本纪》西伯“伐犬戎”条《正义》云:“今长沙、武林(陵)之郡太半是也。”《后汉书•南蛮传》也说“犬戎”即“今长沙、武陵蛮是也。”均将长沙蛮排在武陵蛮之前。《汉书•地理志》记王莽改郡名,将武陵改为“建平”,而将长沙改为“填蛮”,也可作为例证。东汉以后情况才有了改变。
  东汉一代蛮乱,首推武陵蛮,其声势之浩大,时间之长久,当时无有其比。对此,《后汉书•南蛮传》记载较详,无须赘述。长沙蛮乱与之大致同时,但声势、时间却远远不及。据记载,似乎仅有一次,在桓帝时,从永寿三年(157年)十一月至延熹三年(160年)十二月。《后汉书•桓帝纪》永寿三年(157年)十一月条云:“长沙蛮叛,寇益阳。”延熹三年(160年)七月条云:“长沙蛮寇郡界。”又同年十二月条云:“荆州刺史度尚讨长沙蛮,平之。”同书《南蛮传》云:“永寿三年十一月,长沙蛮反叛,屯益阳。至延熹三年秋,遂抄掠郡界,众至万余人,杀伤长吏。”同书《冯绲传》云:“时长沙蛮寇益阳,屯聚积久,至延熹五年,众转盛。”其中“延熹五年”之“五”应为“三”之误。可见此次长沙蛮乱,是从益阳开始,然后由此深入,历时四年,才被平定。奇怪的是,此次长沙蛮乱之后,史籍再也未见“长沙蛮”之名,代之而起的是“长沙贼”。
  正式的长沙贼乱,始于长沙蛮乱平定之后不久,亦即桓帝延熹五年(162年)。《后汉书•桓帝纪》是年四月条云:“长沙贼起,寇桂阳、苍梧。”五月条又云:“长沙、零陵贼起,攻桂阳、苍梧、南海、交阯,遣御史中丞盛修督州郡讨之,不克。”又延熹九年(166年)正月己酉条载诏曰:“盗贼征发,南州尤甚。”注云:“谓长沙、桂阳、零陵等郡也,并属荆州。”然而,在此之前,实际上已有“长沙贼”之名。如前引《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三年十二月条所云“荆州刺史度尚讨长沙蛮,平之”,同书《南蛮传》记为“度尚为荆州刺史,讨长沙贼,平之”。此外,同书《冯绲传》记桓帝永寿末至延熹中长沙、零陵、武陵蛮乱,朝廷“拜绲为车骑将军,将兵十余万讨之”,称:“绲军至长沙,贼闻,悉诣营道乞降。”又,本纪年中平四年(187年)条所记“长沙贼区星”起事,满田刚也已指出“区”有可能是蛮姓。可见“长沙贼”就是“长沙蛮”。
  在此之后,又有所谓“长沙山贼”。但最早的记载,见于《吴书•黄盖传》,该传曾赞孙坚“南破山贼,北走董卓”。我们知道:孙坚所破“山贼”,即“长沙贼区星”等。据此,则所谓“长沙山贼”,实际上就是“长沙贼”。该传又云:“长沙益阳县为山贼所攻,盖又平讨。”此事时间不详。该传在记此事之前,先记“武陵蛮夷反乱,攻守城邑,乃以盖领(武陵)太守”,平定其乱。从时间上看,此次武陵蛮夷反乱,应指建安二十六年(221年)武陵蛮夷响应刘备东下,采取的“皆反为蜀”的行动。该传在记此事之后,接云:“加偏将军,病卒于官。”黄盖卒于何年,史籍无载。据该传又云:“及权践阼,追论其功。”知黄盖卒于黄龙元年(229年)前。则“长沙益阳县为山贼所攻”应在建安二十六年至黄龙元年间。此后,又有所谓“长沙山寇”。《吴书•张昭附子承传》:“为长沙西部都尉。讨平山寇,得精兵万五千人。”此事较晚,具体时间无须考证。唐长孺师曾经指出:“山寇,亦即山越。”见《孙吴建国及汉末江南的宗部与山越》,《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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