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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封建君主专制权力发展的总趋势——附论古代的人治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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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8 16:50:3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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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臣下特别汉臣谁也不敢冒犯的缘故。这和实际上权力是否受左右、限制,不是等同的。 [41]《管子·任法》主张“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可是并没有力量可使君主“从法”,所以法治无法包括君主。 [42]直到汉代,地方官权力仍很大,独立性颇强。参陈登原《国史旧闻》第一分册卷十三《两汉地方官》,三联书店1958年版。 [43]参拙文《从〈宋书·蔡兴宗传〉看封建王朝的废昏立明》。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年第2期。 [44]《史记》卷八七《李斯列传》引申子,主张君主应“恣睢”,不能“以天下为桎梏”。秦二世也认为当了君主,便应该“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没有克制问题。后代君主则有变化。《贞观政要》卷二《纳谏》附“直谏”贞观十二年条下按语:“夫太宗之纳谏,岂其天性之本然哉。良由目睹(隋)炀帝之亡,矫揉强勉而行之也”。这是道中了君主其所以克制自己的实质的。 [45]这里的“周到”、“完备”仅就其维护封建统治达到的程度而言。 [46]这类事例明代就不少,参《明会要》卷六四《刑一·律令》。 [47]《朱子语类》卷十二。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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