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冥婚的历史、现状及根源
——兼与姚平教授商榷唐代冥婚问题
黄景春(上海大学文学院)
冥婚又名鬼婚、阴婚、冥配等,就是死人结婚,可分为两个死人之间结婚和死人与活人之间结婚两种。冥婚现象殷商时期就已经存在,迄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是我国民俗文化中一种奇特的婚姻形式。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民俗学者黄石就有《冥婚》一文,近些年又有江林《冥婚考述》[[1]],日本繁原央《中国冥婚故事的两种类型》等论文[[2]],对这种特殊婚俗进行研究,探讨冥婚习俗及其在文学作品中的表现。还有一些民俗学著作辟出专门章节介绍冥婚。这些对于认识我国冥婚习俗的来龙去脉都是很有益的。最近又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历史系姚平教授《论唐代的冥婚及其形成的原因》(以下简称姚文)[[3]],颇受教益;然对他得出的“冥婚兴起是佛教对唐人死後世界观影响的结果”、“冥婚为唐代社会所接受”、“冥婚习俗随着唐代社会的衰微而渐趋消逝”等结论,以及姚文在运用史料中出现的一些失误感到不安,特著此文,阐述我所知的我国冥婚历史、现状及其长期传承的深层原因,并就唐代冥婚的若干问题与姚平教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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