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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的仁义思想

时间:2009-8-8 16:51:51  来源:不详
:“冬十一月已巳朔,宋襄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阴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十八史略.春秋战国》亦记载:“宋襄公欲霸诸侯,与楚战。公子目夷,请及其未陈击之,公曰:‘君子不困人于厄。’遂为楚所败,世笑以为宋襄之仁。”这位好言仁义的宋襄公在战场上却表现出其不应有的小仁假仁。

  又如,目前在台湾的高中学校里,有学生宁愿被记过也不能不争回面子,也有学生替同学出气一起找人寻仇打群架,甚至同学争执要以“请客”的方式和解道歉。黑社会类型的电影,不断夸张朋友之情义似乎远超过血肉亲情,甚至不在法律约束之内。盲目义气好像就是在说:“人多就不算错,只要朋友对我好,我就帮忙到底。当不愿同流合污时,我会被骂‘不讲义气,不够朋友’,心中感到内疚,甚至还会失去所有的朋友。”这种小义假义,是少数几个人间的盲目义气,完全与“社会伦理及福利共识”所认定的“义”之行为背道而驰。
这些小仁小义、假仁假义都是应该反对的,也是老子《道德经》所反对的。真仁真义在大同世界里,它们会自然而然地浮显出来,根本不须去提倡。真仁真义在小康社会里,由于大道不受重视,才须人为地加以规定,加以提倡,以作为道德规范;但既是人为规定,也就可以滥竽充数,也就可以人为造假。老子就是要人不要因小失大,也不要造假。

  四、道德仁义礼的等级

《道德经》第三十八章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亦即上德的人,保有自然的品德,对人有德而不自以为有德,所以才有德,因此上等品德的令名与美誉全归之。下德的人,重视仁义礼智信等品德而不失掉,对人一有德就常自居其德,所以反而无自然的品德。因为上德的人,与道同体,不做作,道是无所为而为,不是为了得到德的美名而有所作为,所以他也是无所为而为,也不是为了得到德的美名而有所作为,可是没有什么做不到的。而下德的人,就差一等了,强调做作,虽然亦是无所为而为,但有心行道,为了得到德的美名而有所为,反而有许多地方却做不到像上德一样的最高境界了。上仁的人,虽然推行仁爱是有所为而为,却不是为了得到什么美名而有所作为,对他自己还是无所用心,无所思维;上义的人,尽管推行辨别是非、区分善恶是有所为而为,却是为了得到什么美名而有所作为,对于他自己是有所考虑的,是有自为之心的;上礼的人,就比较差劲而过分了,他自己有所为而为,讲究礼制,先行礼仪,若得不到预期的回应,便不惜伸出手臂来,引着人家强就于其礼,甚至使用刑罚来逼迫。由此看来,人类是在失去了道而后才讲德,失去了德而后才讲仁,失去了仁而后才讲义,失去了义而后才讲礼。因此由德至礼的伦理提倡,或多或少是人类修养上一个逐渐堕落的层次。等到步入礼的境界,礼制出现,包括了法律制度,道、德、仁、义便趋于淡薄,更是表示忠信的不足,因此社会的祸乱常常也就随之开始。至于以主观智慧去测度未来,自以为前识或先见,此种前识或先见只不过是道的虚华,若未能剑及覆及,因时应势,通常也是愚味的开始,这更是愚不可及的事。所以大丈夫立身敦厚,以忠信仁义道德为丰厚德行的主体,而不以俗礼为稀薄德行的主体;以奉道行道守道为要务,而不运用智巧虚华;务必除去一切表面浅薄浮华等不合乎道的行为,而取用内在敦厚质实等合于道的行为。

  唐朝皇甫松大隐士指出:“老聃烦于论德。”就是因为要区分道德仁义礼的等级,老子《道德经》才烦于论德;事实上,也只有从老子《道德经》的总源头“道”来立论,才能论述道德仁义礼的等级。

  《道德经》第十六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这个“常”,就是道,也就是自然,也就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这个真理,更是永远自然而生长,自然而创化,自然而转变,自然而“从无到有”地循环前进。笔者已论“道”之阴阳两仪是个开放演化互动卦变的被动系统,木火土金水五行是个封序循环生克稳定的被动系统,而天地人三才则是其对应的被动系统,因而“道”完全可与新儒学的仁义思想合流。事实上,也只有从老子《道德经》的总源头“道”来思考,“新儒学经济与管理”与《易经》及“新儒学的仁义思想”才能完全合流。
老子《道德经》的治国、平天下思想,都是极端主张王道,实行仁政。老子特别推崇“见素抱朴,不私寡欲”的至圣与大仁,亦即外在要表现纯真,内在要保持质朴,并减少私心,降低欲望,弃绝刻意的学习与造作。这样,人民自然就会坦诚寡欲,恢复天性,知足常乐而没有忧患了。但愿今后能再出现以道为高,以德为本,以和为贵,与以常为明的大公至正之社会。

  老子《道德经》以“道”为宇宙本体,以“德”为宇宙演进。故本文可将凡是人类活动所有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皆视为人的“仁”之行为表现。可将人类活动所有价值判断均收敛至“社会福利及伦理共识”的适宜性以作为行为准则,并视之为人的“义”之行为表现。

  老子的仁义思想中的“仁”是以“道”为基础的仁思,阴阳两仪既已良性互动,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不仁”,实是“大仁”之行为表现。以“道”为基础的“大仁”与以世俗好恶为基础的“不仁”,实有天渊之别。此外,老子认为,“仁义”是在人类社会的大道不受重视之后,才被一些圣人不得不突显出来的人为道德规范。但既是人为规定,也就可以滥竽充数,也就可以人为造假。老子就是要人不要因小仁小义而失其大,也不要造假下的假仁假义,一切要以“自然”为依归。


参考文献
  1、林国雄:《因果与机率,并归结至阴阳知识化生理论》,载《西王金母信仰与天山瑶池圣地之研究》,台湾慈惠堂出版,1992。
  2、林国雄:《新儒学经济与管理》,台湾慈惠堂出版,1997。
  3、涂又光:《主根与砧本》,载《金钱价值的两仪论》,台湾中华老庄学会与慈惠堂辑,1996。
  4、董媛卿:《谈当今青少年的盲目义气》,《金钱价值的两仪论》,台湾中华老庄学会与慈惠堂辑,1991。
  5、萧元:《周易大辞典》,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2。
  6、Wu,John C.H,Lao Tzu/Tao Teh Ching,St.John’s University Press,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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