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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于北京市开展旧城保护的思考

时间:2010-4-23 23:33:51  来源:不详
北京,既是一座年轻的现代化的大都市,又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城市。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北京市城市建设与旧城保护这对矛盾日益突出,如何进行旧城保护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专家和学者的重视。
  北京市旧城保护的意义在于:1)旧城保护是北京市建设“东方国际文化中心”的前提。目前,北京正在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作为一个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古老城市,历史文化是北京创建国际化大都市的特色,也是其优势所在;2)旧城保护符合北京市产业调整的基本方向一近年来,北京在加速产业调整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一些高耗能、高荇染的企业逐渐迁出,而各种知识型、文化型、服务型产业的比重逐渐增加,因此,进行北京市旧城保护符合北京市产业调整的基本方向。
  悠久的历史为北京留下了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对于北京来说,新城发展与旧城保护如何协调非常重要。I990年代初,北京市做出了两项对北京旧城产生深远影响的决定,一是加快危房改造步伐,以改善京城百姓的居住条件;二是公布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以保护和发场历史文化传统风貌。
  当前北京市旧城保护存在的问题是:
  1)城市中心职能过度集中于旧城之内。应当看到,北京市1950年代确定的“以旧城为中心,在旧城改造的基础上建设新首都”的城市发展战略至今仍未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得到明确调整这种战略在1950年代曾将大量行政办公活动安排到旧城,而在1990年代则将更大量的商业经济活动引入旧城,给旧城保护乃至整个北京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据调查,目前占北京城市土地面积仅5%的旧城土地,已经集中了占城市总量约50%以上的交通量和50%以上的商业活动。
  2)旧城更新方式的简单化。从1990年开始,北京对旧城区进行了长达10年的危旧房改造(简称危改),基本上采取的是“成片拆除、统一规划与重建”的大规模改造方式,存在明显的简单化倾向:首先,这种改造方式耗资巨大,在资金上依赖商业性的房地产投资,导致改造工程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其次,大规模改造采取简单化的“一刀切”,不仅彻底破坏了当地历经数百年形成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同时,也对文化古建筑保护产生危害。
  3)旧城改造观念的落后。目前,我们从规划到管理只注意到城市建筑文化遗产的现实利用价值,这种急功近利的作法有时甚至会造成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因此,以开发带动保护的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一旦保护与开发相矛盾,经济利益的作用就会无条件地使天平倾斜。
  北京市实施旧城改造的具体措施有:
  1)寻找城市发展与历史风貌保护的共同点,造就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近年来,北京城市空间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城市功能上的调整变动和城市规模的扩张以及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新出现的大规模商业和商务中心等建筑都在同旧城区、旧建筑争夺空问,使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任务变得更为紧迫。若想建设有利于城市发展和历史风貌保护的空问结构,必须要确立一个长远的城市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城市布局尚未定型的机会,积极将工业和商业中心转向旧城以外。促使新的经济中心与旧城区的文化、旅游中心不再重叠,实现主要的商业、商务区与历史风貌区渐趋分离,这样才有可能为古都风貌的保护创造一个台理的城市空间结构。
  2)尊重私有产权。尊重私有产权是旧城保护性改造的关键.包括房主对院内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对私有产权的尊重表现在大杂院内房客的权利不能超过租房台同规定的权利.更不能超过房主的权利。没有租房合同的住房应签定租房合同。旧城改造应运用市场手段而少用政府行政手段。必要的政府行为也应尽量改为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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