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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城市经济发展为主导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与对策——以四川省三台县为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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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9-4 11:04:0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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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建筑,原有结构不动,局部修缮改造,配备市政设施,改善居民生活质量。③重建——对传统风貌影响大的建筑采取拆除改建的措施,以保障与传统风貌的协调。④保留——对20世纪80年代以后兴建的建筑,砖混结构,造型与质量较好,同时与传统风貌环境冲突不大,采取保留,维持现状。⑤整饬——对质量较好但风貌较差建筑的立面进行整治,包括降低高度、屋顶平改坡、改变外墙和屋顶色彩等。⑥拆除——指对违章搭建或原先没有以后增建的,破坏院落空间环境的建筑应予拆除。 4.4用地布局及道路交通调整 要保护好古城的结构和布局,必须对现有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与控制。调整沿城墙周边的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沿城墙留出绿化带和开敞的空间。按照保护规划控制护城河周边用地项目的要求,将污染严重或影响古城风貌的豆豉厂、印染厂等几个工厂在近期内搬迁至新工业区。根据三台县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及每人的用地指标,在城内和城外布置必要的居住用地减少城内居住密度与人口数量,改善居住环境。
4.5主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方案 4.5.1古城墙及南门片区 ①保护内容。主要有古城墙、南门城楼、东城门。南门片区现有街道的格局,民居院落,建筑风貌、色彩和高度,保护现有街道与凯江及对岸山体的视觉关系(图2、图3,见封三和封四)。②保护措施。对现有墙体进行整治和修复,恢复历史原貌;对城墙两侧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调整;拆除沿城墙搭建的构筑物,整治周围环境;保留方家街、下南街和南外街的现有格局及其与南门城楼的关系;保护南门片区现有的民居院落形式、建筑风貌。③利用策略。在整治保护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古城墙两侧各留出10—20m保护带,规划布置绿化带、游步道等,通过不同景观塑造表达三台的历史演变过程,尤其是打造在三台历史上积淀厚重的盛唐文化;将南城门、东城门作为重要节点打造,使其成为具有文化性、观赏性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休闲景点;对南门片区的民居院落进行整体保护开发,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功能更新和居住条件改善,结合旅游开发,以适当的方式使其成为一条集商业、旅游、餐饮、民俗等为一体的传统文化商业街区;将外南街与凯江交汇处作为重要景观节点,恢复当年川北古码头的繁盛景象,通过南门片区的综合保护开发,带动凯江沿线的城市滨水空间建设,促进三台县的城市经营。 4.5.2大佛寺片区 ①保护内容。蟠龙山山体形态、山体制高点和现有的建筑群落,保护大佛寺与南城门楼、牛头山等的视觉轴线通廊。②保护措施。加大对大佛寺重点建筑的保护力度,包括经费投入和技术指导;调整周边用地性质,将工业厂房移出大佛寺的保护协调区;控制周边建筑高度和建筑风貌,周边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大佛寺的高度;明确保护蟠龙山山体及其保护范围,不得继续破坏现有的山体形态,严禁在山体西侧后部进行取土等损害山体的破坏行为;保护大佛寺与南城门楼、牛头山等视觉轴线通廊,在视觉轴线上不得布置高层建筑,使大佛寺融入城市整体景观系统中。③利用策略。结合佛教文化,对现有建筑群落进行布局完善,在功能上进行充实,形成食宿、休闲、佛事等若干个功能区,将其打造成三台县的民俗佛教文化公园;在蟠龙山麓至南河路之间,规划大佛寺广场,满足香客、游人的停留和礼佛朝拜用品的出售,同时为城市文化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 4.5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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