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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从范庄、溪村等等小地方所见的文化形态不是文化。至少,我们难以否认这些庙会和庆典具有浓厚的“象征意味”。人类学者常把乡土社会的仪式看成是“隐秘的文本”,这个观点看来不无道理(JamesScott,DominationandtheArtsofResistance,Yale,1990)。文本固然值得“解读”,而仪式同样也值得我们去分析。而且,我想在这里指出,文本只能给予我们了解思想史的素材,而作为“隐秘的文本”的仪式却是活着的“社会文本”,它是提供我们了解、参与社会实践的“引论”。
就我上述的两个案例而论,我们从仪式过程中所首先体验到的当然就是它们的气氛,但是在深思之后,我们却有可能发现其中的内涵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我个人从仪式中就“读出”了两点意义。其一,在仪式的“隐秘文本”中,我体会到一种历史回归、时间倒逆的感受。范庄人和溪村人都说,他们的传统是“自古有之”,而这种“自古有之的传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亡。相反,仪式所要提供的正是当代的人借以与我们的祖先共享数千年文明的途径。只要我们看到这一点,也就可以看到民间仪式在更为广大的空间平面上的价值。八十年代以来的乡村中国,有两个重要的历史现象值得我们关注。其一,是大家所熟知的乡村经济转折,它的动力是“农村经济改革”和“草根工业”(乡镇企业)的大量发展;其二,是一个悄然兴起的“乡村传统文化复兴运动”。范庄和溪村的仪式是后一个历史过程的一个小侧面,它们就是复活中的乡土仪式。像范庄“龙牌盛会”和溪村陈氏家族的“观大灯”这样的地方庆典,目前在整个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广泛流行。熟悉地方文化史的学者,都了解它们不是新的发明,而是具有深远的历史源流的地方传统。如果我们采用社会人类学的眼光看待这种“民俗活动”,那么我们不难了解“龙牌盛会”和“观大灯”的庆典是现时代民间对传统的地方文化或过去的社会生活方式的社会记忆,并且这种仪式在目前仍然充分体现出民间文化的多重组合特点。换言之,无论是地域性的“龙牌盛会”,还是家族性的祠堂庆典,都表现了神、祖先和活着的人在同一时空的融合、过去的历史与现时代社会生活的融合、社会组织与仪式象征体系的融合。从社会的层面看,这种仪式事件具有若干重要的意义。首先,这一类的仪式是一种集体行为,它们把平时分立的家户和家族内部不同的社群和人物联合起来,强调社会的内部团结和认同,造成一种社区的现实和意识。其次,通过仪式、戏剧表演、宴会,地方庆典吸引了平时与社区有社会经济来往的“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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