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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观察到的范庄和溪村仪式当再也不会帮助我们“体会人们是如何生活的,为什么这样?起什么作用?会发生什么效果?”了。然而,民间“象征的秩序”依然生存在民间,它还是一个活的文化,与之相关联的所有活动和思考也持续地被实践着。在范庄、溪村等等乡土中国的区位里,不同社会归属的人们还在向“龙牌老爷”、祖先等等上香,向它们叙说日常生活中的成年、婚姻、生育、病况等等问题,祈求他们对人生周期中顺利转折的保佑。有些时候,当民间出现利益冲突而无法获得合理解决时,神灵和法院被人们并用,被他们信任为社会冲突的仲裁者。那些被冠以“会首”、“首人”等雅号的民间精英人物也继续在民间文化的“社会戏台”上粉墨登场,为人们求神而组织庙会,从而成为民间的信任对象。吉尔兹在讨论神异性权威(charisma)时说,这种权威的形成是因为社会在时代中产生若干“中心主题”,令一些杰出人物有机会在此种时代把自己塑造成“中心主题”的代言人(CliffordGeerz,LocalKnowledge,1983,NewYork,pp.147-166)。在中国民间,权威人物的塑造与社会提供的象征体系有密切的关系。无论是在范庄还是在溪村,村神的形象与灵验是民间权威模仿的对象。村神是民间赖以进行公众意见表达的象征偶像或想象中的“皇帝”。民间权威人士或圣者所扮演的角色也是如此,他们必须首先是“为民请命”、“为民作主”的人物,然后才可能是社会“中心主题”的界说者。如果这一点并非虚构,那么我们似乎还可以说乡土中国还没有远离它的传统社会,也远没有进入一个“天低皇帝近”的时代。也许,正是这一点解释了“象征的秩序”之所以依然存在的原因。
(资料来源:中国期刊网 中华文史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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