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毕沅:《兴安升府疏》。
[40]金大镛:同治《东湖县志》卷五,《疆域》下,《风俗》。
[41][42][43]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44]同[41],书中记载:“山民应完钱粮,多是几分几厘,而距州县往往数百里,至县城又不能即上库,……则此几分几厘,非一、二金不楚。山民不能自完,则差役、地棍于开征时,将山内花户代为完纳,名曰‘截粮官’,利征收之早毕,不复稽查,照票一人伊辈之手,故为换延。
[45]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46][47][48]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
[49]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张鹏彬:《重刻〈三省边防备览〉序》。
&
<< 上一页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