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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四川和台湾移民政策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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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29: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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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康熙元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并以台岛为根据地进行抗清复明活动。清政府为了切断郑氏义师与大陆人民的联系,强行对台湾实行封锁政策,屡次对东南沿海地区颁布禁海、迁海之令,下令将东南沿海居民一律后撤30至50里。界外房屋城堡全部拆除烧毁,内地民人有进入界外者,一律处死。迁界的手段十分残酷,“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露外,放火烧屋……部院派往海边烧屋,计用长夫一千三百名”〔64〕。“刻其十日内不迁,差兵荡剿……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境。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65〕即使如此,沿海地区仍有不少居民偷渡赴台,据载在“迁海令”执行期间,郑成功“招沿海居民之不愿内徙者数十万人,东渡以实台地”〔66〕。“数十万人”之众,未免夸大其词,但至少可肯定有许多人移居台湾这一事实。据陈孔立先生研究,郑氏时代台湾汉人人口当在10—12万人之间,比荷据时代汉人人口增加了6万人左右〔67〕。康熙二十二年郑氏降清, 台湾正式纳入清廷版图,清政府于是在台湾设府置县,隶属福建省,对台湾首次行使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开发职能。由此可见,直到明末清初,台湾虽没有经历过像四川那样大规模的战乱洗劫,但台湾的社会经济开发却处于非常缓慢的渐进状态。因此,清初的台湾仍属荒芜之地,人烟稀少。但台湾的土地却相当肥沃。史称台湾“地气和暖,无胼手胝足之劳,而禾易长亩,较内地之终岁勤者,其劳逸大异”〔68〕,所产“稻米有粒大如小豆者”,“糖蔗、杂粮有种必获”〔69〕,“一岁所获,数倍中土”〔70〕。而“台湾好趁食”及“台湾钱、淹脚目”之谚,早已脍炙人口。福建漳泉之人将其“视为乐土”〔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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