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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执政时期对秘密社会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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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29:5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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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刺宋案的要犯、共进会会长应桂馨在二次革命时从上海越狱脱逃,经青岛于1914年1月贸然进京,招摇过市,并向袁世凯索要原先答应的刺宋酬报。袁世凯拒不接见,并矢口否认自己与应桂馨的关系。10天后满腹怨气的应桂馨被袁世凯派人刺死在北京至天津的火车上。中华国民共进会至此灰飞烟灭。 1914年2月初,袁世凯又在四川民政长陈廷杰呈明解散中华国民社会党善后办法上批示,“所呈各节,尚属委协,仰即认真督饬办理,以靖地方”[14](P322),企图借查办以哥老会为主体的中华国民社会党之际,彻底根除四川哥老会。3月2日袁世凯公布《治安警察条例》,规定“严禁秘密结社”等[26](P290)。 这里有一点是耐人寻味的,与革命党合作为辛亥革命立下汗马功劳的包括哥老会在内的洪门遭到严禁,被认定为非法组织,而与革命党基本上没什么关系的青帮倒是安然无恙,悠哉悠哉。这种刻意的安排对革命党看来是咄咄怪事,但在袁世凯看来理应如此。从长时段来看,民国时期青帮势力的猖獗与袁世凯的这纸只针对洪门的*有很大的关系。 &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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