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下场,郑一的结局见下文;梁保、乌石二被剿杀;红旗帮继任帮主张保、郑一嫂及郭婆带、东海霸、郑流唐系投诚;金枯养可能遭风溺死(时为嘉庆十二年五月十一曰),参见《明清史料》(庚编,上册),第479页。
盗帮中规模最大、力量最强的是郑一所领红旗帮。郑一出身于海盗世家,其堂冗郑耀煌即前面提到的巨盗郑七。郑一早年住在广州湾南端的东海村,娶粤妓石香姑为妻(即郑一嫂),后曾投入西山军打仗,返回广东后,与乌石二联合行动,势力迅速壮大,最终促成了广东海盗的联合[30]。郑一在各帮联合前就领有200多艘帆船,到嘉庆十二年时,单是在香港鲤鱼门地区就有他的大小600艘船只活动[31]。但是,到嘉庆十二年冬时,“郑一身故”,一说他是遭风溺死,一说他是在为西山余党打仗时中炮身亡的[32]。郑一死后,红旗大帮的权力落入了郑一嫂及其情夫张保仔手里。张保,即张保仔,原是一位渔民的儿子,15岁时被郑一掳逼为盗。作为郑一宠幸的男童兼养子,张保在匪股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己巳平寇》记载:“张保居郑一部下,事郑一侄安邦,安邦软懦不能驭众,恃张保左右之。保每劫掠,不前者手斩之,得财瓜分不私蓄,虏人不妄杀,赏罚仍请命于郑一妻石氏。或云张与石阳主仆,实夫妇也”[33]。在张保、郑一嫂的统率下,红旗帮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因此,广东海盗实行联合后,开始采取大规模的集团化行动,特别是进入张保、郑一嫂时代,广东海盗活动异常猖獗,成为当时与闽浙海盗蔡牵匪股齐名的盗帮势力。
四、 广东海盗的社会危害与清政府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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