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股驶至新安县属蒲台外洋,遭遇水师巡船,海盗“疑是商船,一齐喊杀,官差施放枪炮”,吴亚二等指挥匪众“放炮拒敌”,结果师船击沉匪船6只,“轰死首伙林亚胜们并服役的韦阿彦们共八十多人,……砍死三十多人”,吴亚二等海匪及肉票均被捉获[37]。吴亚二匪股从纠集成股到败灭的一年多时间里,犯案累累。罪行令人发指。
嘉庆十年后,广东海盗开始与陆上土匪、会匪有规律地采取联合行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大班曾报称,从广州至澳门的珠江两岸,许多因海盗与土匪勾结烧杀抢掠的市镇废墟历历可见[38]。尽管在嘉庆十三、四年前,清军对内河地段还有一定守卫能力,但随着清军水师的不断失利及总兵林国良和护理总兵许廷桂相继被海盗打败杀死[39],这种能力便失去了。嘉庆十四年夏以后,张保红旗帮与郭婆带黑旗帮气焰嚣张,数度分头沿内河水道攻杀。如八月间,张保率船从蕉门闯入,沿河居民再遭荼毒[40]。同年夏秋,郭婆带黑旗帮在连续一个多月的分头行动中,共杀死约1万名百姓、乡勇和兵丁。例如在三善地方,海盗将整个村子劫尽焚烧后,将被杀村民的80多颗头颅悬挂在村头河边的大榕树上,复将关押在村庙里的妇女儿童悉数掳往匪船[41]。海盗的行动对珠江下游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破坏,以至30年后(道光二十年),林则徐还谈到:张保红旗帮等“盗伙数万人,劫掠商民,戕伤将士……粤省滨海村庄,受其荼毒之惨,至今间巷传闻。痛心切骨”[42]。
“粤东之患,莫大于洋盗”。[43]对于广东海盗的连年肆扰,清政府尤其是粤省当局采取了什么对策呢?
历代封建政府对于农民起义与盗匪起事,莫不采取剿与抚、或剿抚兼施的政策。这一时期清政府对广东海盗的政策也是如此。清军水师对海盗的围剿政策基本上是一贯的,水师师船常年巡海,官匪之战时有发生。但是常见情况是,官匪相遇,双方一般都采取避战策略,即使开战,官兵遇小股海盗时。获胜机会较多。后来海盗大帮迭起,官军吃败仗的概率增大,以致师船常常守港避战,即便出海,亦多劳而无功,如“以败贼闻名”的广东“总统巡洋水师”、左翼镇总兵黄标在嘉庆八年九月受到皇帝斥责:“总兵黄标等督率兵船在洋面捕盗数月之久,未获一贼,缉捕不力,著交部议处”。再如嘉庆九、十年间,因剿匪不力,广东提督一职三易其人[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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