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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叶广东海盗问题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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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6:33:5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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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招抚,嘉庆四、五年间粤省当局作过尝试,囚当时海盗有西山方面的庇护,收效不大。嘉庆九年底,素以“平叛”著称的那彦成被任为两广总督。那彦成抵粤后,在兵力部署、地方团练、海上作战等方面确曾进行了一番整顿,但在嘉庆十年秋一场颇具规模的而战绩甚微的清剿雷州洋面海盗的战斗结束后[45],他迅即把精力投到”招抚”海盗的计划上。那彦成在沿海城乡遍贴“通谕口岸接济自首免罪”、“通谕裹胁难民杀贼投诚立功赎罪”等告示[46],规定一名海匪来投,可免其罪并赏银10两,有些匪目还可得到官衔。当年秋冬,约有3千名海匪投诚,数十名匪首当上千总、把总、外委等官[47]。清廷与广东巡抚孙玉庭对此持反对态度。孙玉庭奏称,广东海盗不下数万,若尽行招抚,“藩库缉捕项”银两将很快告竭,对那些“罪皆凌迟斩枭”的海匪,不但不问其罪,且赏以银两,荣其顶戴,以致民间有“为民不如为盗”之谣[48]。清廷认为投诚海盗“皆悬赏购募,非穷蹙求生”,实属不当,下旨申斥。那彦成我行我素,最终被革职查办,清廷以“直督吴熊光督粤”[49]。此后数年,清政府名为主剿,实则剿无成效。广东海疆匪氛大炽。
在匪势猖獗、兵势孱弱的情况下,很多官绅针对“在洋之盗,十犯九广”的情况,提出“弭盗之法,尤宜加意于粤广”[50]。他们提出的对策包括团练说、碉堡说、塞港策、标本兼治法等,如此种种,对于防剿海盗不能说没有一点作用,问题在于当时吏治败坏,营伍废弛,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匪强兵弱、兵不敌匪的状况。
五、 广东海盗的结局与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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