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会社,施行与举办奖励、展览,开设与办理实业学堂、外派留学、试验场所诸措施,大体上实行了提倡、引导、鼓励、保护发展实业的政策,这无疑是清王朝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新经济举措。尽管上述振兴实业的政策与措施,融合国情与切实贯彻均不充分,而且前期实行较为有力,后期有所倒退逆转;但是,它毕竟是顺应历史发展趋势,推进我国近代资本主义化的一次重要起步。当然,由于它是清政府挽救自身危亡的举措,因而,政策本身的资本主义倾向,终究要受到清朝封建统治者阶级利益与*要求的制约;同时,帝国主义也不允许中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正是英、德、法、美四国以借款为诱饵,胁迫清政府将铁路收归国有,激化了清政府与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所以,新政振兴实业的最终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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