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互动关系 |
 |
时间:2007-3-9 16:38:40 来源:不详
|
|
|
些文字资料自然是民主思想传播的重要渠道,而预备立宪活动本身的开展则更是将民主的观念在具体实践中广为流布。*近代化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民众*参与的扩大,“现代国家与传统国家的最大区别,在于人民在大规模的*单元中参与*和受到*影响的程度扩大了”。(注:[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动社会的*秩序》,第39页。)预备立宪为民众参与*提供了重要的场所。如,咨议局的设立。咨议局是在民选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选民资格的严格限制,使选民与人口的比例极小,仅为0.4%左右,但选民总数并不少,各省少则数万,多则十几万。(注:参见张朋园:《立宪派与辛亥革命》,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9年版,第16页。)可见,咨议局的选举已是较大规模的民众参与*了。另外,咨议局设立后,即成为民众——主要是立宪派议政和推行立宪运动的重要场所。再如,地方自治的举办。通过地方自治,从实践中提高民众的*素质。正是在预备立宪过程中通过设立咨议局与举办地方自治等举措,使民众*参与扩大,不仅有效地传播了民主*思想,而且使人民的思想水平与*素质都得以提高。在此意义上可以说,辛亥革命之后民主的观念之所以能够深入人心,既是革命派与立宪派努力宣传的结果,也有清政府新政尤其是预备立宪的功劳。这对于清政府的初衷来说,也可以说是“种豆得瓜”吧。因此,清末新政对于中国*近代化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其历史作用与地位应予肯定。
(资料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03年第3期,李细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 上一页 [11] [12] [13] [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