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李经芳陪同之外,自然离不了这两位头等参赞(注:对罗丰禄的评价,可参阅孔祥吉〈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上层心态-营务处总办罗丰禄家书解读〉见《晚清史探微》,巴蜀书社,2001年版,第1-25页。)。
李鸿章一行在日本反复辩驳,屡经磋商,终于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此后,伍廷芳又被任命为中国方面的换约代表。所谓“换约”,是将在马关签订之约,经过各自政府批准用印后,再拿到烟台与日本代表互换条约。此后,李鸿章又担负了商约谈判大臣,为贯彻《马关条约》的有关内容,与日本政府的代表展开了中日商约谈判。
《马关条约》的内容十分苛刻。包括赔巨款,割台湾,增开商埠。当条约内容传到北京后,举国为之震惊。因为这是自《南京条约》签署以来清王朝所签订的最屈辱的条约,故从朝廷大僚,到民间有识之士无不为之切齿痛恨。康有为曾为此发动了一千多名会试举子公车上书,吁请废约再战,奋发图强。台湾举人更是痛哭流涕,痛不欲生,认为“与其生为降虏,不如死为义民”,乞求清廷千万不要割舍台湾。然而,直接参与《马关条约》签署的清廷代表李鸿章与伍廷芳、罗丰禄等人的感情却完全与众不同,他们觉得谈判来之不易,理应履行条约所规定的条款。甚至认为主战派的废约企图,是无理取闹,无事生非。对于侵略者日本,他们非但没有憎恨与嫌弃,反而通过谈判增加了好感,企图依赖日本之势力,与光绪皇帝为首的清政府讨价还价。这真是国人从来未曾想到,也没有敢往这个方向去想的严峻事实。
李鸿章与伍廷芳的这种立场,在日本已公开发布多年的档案史料中有详细的记载。根据日方的档案记载,伍廷芳在《马关条约》签署回到天津后,曾与日本驻天津领事荒川已次多次秘密接触,这些接触很多情况下是根据李鸿章的旨意诡秘地进行的。
根据荒川已次明治28年8月3日(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十三日)向代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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