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音信不通,且正着人密查李氏此次转任是如何议定,而尚未有确切消息入手之际,随同李氏入京之伍廷芳突于昨日来访,火速会见。于天南地北闲谈之际,本公使问及此次李氏事件始末。
据伍氏所言,李中堂自日本归国后,按照惯例理应上京复命。无奈身体疲劳,起初请假二十日,随后再请假三十日之际,因朝廷接获阁下以公使身分来任,为商议条约等事宜,受命全权处理。故李鸿章原拟于天津等待与阁下会面,因为知阁下递交国书后下津,故持续留津相待。至阁下谒见等事完毕后,突然毫无下津之样。何时下津,也未可知。且李氏自去年来,诸事不顺,毁谤交加,集于一身。如此一来,李氏以为唯有亲自上京辩明之外,别无他途。因此,此次赴京四五日前,曾奏请上京复命,再从天津出发。
此间,翁同龢嗾唆翰林及御史等一伙人多次上书弹劾李鸿章。因此,李氏拜谒之时,皇上极为震怒,对李氏所言,一事也不采纳。举例为证,此回与贵国缔结商务条约,李氏奏请希望在总理衙门任职之大臣一名,能够出面担任全权委员(李氏意在翁同龢出任)。皇上答称,总理衙门之大臣,并不通晓外国事务,命其当委员毫无用处,对李氏建议并不采纳。总理外国事务之大臣不通晓外国事务,确实令人惊讶。然而天子之论如是,李氏也不得抗辩,就此退出。
皇上曾考虑重罚李氏。但是,李氏为皇太后垂帘听政时代的重要大臣之一,勤劳有功。如果执意处分李氏,颇有忌惮,姑且与皇大后商议。皇上处分该处分之大臣,本为当然之事,似乎不足报告;但是,李鸿章责为国之重臣,从来恃皇威,临大事,保治安,有勋功;此回虽有过失,当然期望朝廷虑及过去辛劳,宽大以对。但是,据伍氏所述,黜罚难免,钦令入阁办事(详情曾有前本公使第三十八号函)。所谓入阁,即进入内阁之意。内阁系文华殿侧之建筑物,有屋宇而无出入之人;有役所,而无可办之事。因此,是有名无实之闲官。对李氏来说,着实委屈。但是,如阁下所知,清国系君主专制;皇上之言,不论是非,言出必行。然其君主到底具何见识?自幼依宦官宫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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