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人身家,岂知裁成天道,辅相天宜者哉!(注:康有为:《大同书》,236、237页。)对“皆祖竞争”引发的“陈兵相视”、“讥诈相陷”,康氏提出了异议。这节文字是后来增补,但他此后受“天演”说的影响,却可概见。
或者认为康有为1919年写的《〈大同书〉题辞》中(注:康有为《〈大同书〉题辞》写于1919年,《〈大同书〉成题词》(梁启超写本)则写于1902年。),说他在光绪甲申(1884年)即已撰有《大同书》,怎能由此推断康有为《大同书》中的“天演”进化论,是政变后演迹的呢?我以为,康有为的“大同思想”酝酿虽早,而《大同书》的成书却迟,拙撰《论〈大同书〉的成书年代》和《〈大同书〉手稿及其成书年代》(注:见拙著《康有为与戊戌变法》,中华书局,1984年,106 —153页。)等文中,已经论述,兹不赘言。 即上揭《大同书》中所说“弭兵”会,亦指1899年在荷兰召开的“海牙会议”,系政变以后的事,他后来又屡屡增改。梁启超《南海先生诗集》手写本也注明:“启超谨案:先生演《礼运》大同之义,始终其条例,折衷群圣,立为教说,以拯浊世,二十年前,略授口说于门人弟子,辛丑、壬寅间,避居印度,乃著为成书。启超屡乞付印,先生以为方今为国竞之世,未许也。”梁启超的“案语”,康有为当时是看到的,他也没有提出异议。
或者以为,梁启超既说《大同书》是康有为辛丑、壬寅间避居印度时所撰,又“未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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