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虑后难为继”(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24卷,第16-17页。)的概叹了。可惜的是,清朝最高领导层只求苟安于一时,缺少忧患意识和远见,仅仅满足于第一种方案,既未大力经营以使船政达到建造铁甲船的水平,也未能认真对待各种建议,择善而从,把海军力量真正搞上去。及至甲午师@⑧,追悔又复何及!
其三,海防与陆防、战与守的关系。当时议海防者虽多赞同置舰设防,然却又主张以陆守为主。如李鸿章认为,海防固守之法不外两端:“一为守定不动之法,如口内炮台壁垒格外坚固,须能抵御敌船大炮之弹,而炮台所用炮位,须能击破铁甲船,又必有守口巨炮铁船,设法阻挡,水路并藏伏水雷等器;一为那移泛应之法,如兵船与陆军多而且精,随时游击,可以防敌兵沿海登岸。”(注:《李鸿章全集》,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奏稿》,第35卷,第28页。)其基本思想是,大力加强重点海口防御,以陆防为主,兵船与陆军相互配合,随时游击,防敌兵登岸为上策。王文韶亦有同见,认为:“水师固不可废,而所重尤在陆防。”并提出:“水师不必迎敌,但令游弋海上,伺其来攻陆防,即从后袭其轮船,以分兵势。”(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100卷,第3页。)李宗羲甚至建议:“以陆兵为御敌之资,以轮船为调兵之用。”(注:《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100卷,第3页。)他们的观点还是相当滞后的,根本未认识到海军是一支能够独立作战和机动性强的兵种,却将海军视为陆军的附属物。这实际上是一种消极防御的海防战略。
与上述观点相反,郑观应认为,战与守是相对的,“不能战即不能守。”(注: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上册,第215页。)他特别指出:“查前代但言海防,在今日当言海战。”并且不赞同“守外洋不如守海口”之说,而强调发挥外海水师的作用,强调重视中洋之防。他说:“外海尚无大队水师以备冲突控驭,是中洋之防未固也。”(注: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上册,第128-129页。)何谓“中洋之防”?对此,薛福成后来做过详细的说明,即从登州以北至旅顺口的群岛之间,“创设水寨”,或泊炮船,或布水雷,或设浮炮台以守。另设外海水师,拥有铁甲船和大型快船。“一旦有警,则以铁甲及大兵轮船分排横亘于旅顺、北隍城岛之间,扼截敌船,不使北上。即有一二闯越者,彼接济即断,又惧我师之袭其后,心孤意怯,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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