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3月20日);《柏尔致印度政府外交大臣函》(1910年4月18日),转见自:苏奇塔·高希著、张永超等译:《中印关系中的西藏》(1899—1914),西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7~118页。)。
但是,英国最终没有采纳达赖的要求和国内一些侵略分子的建议。这是因为,英国政府与清政府于1906年签约未久,规定英国不得干涉西藏的事务。1907年的《英俄西藏协定》,对此又重新作了规定。因而尽管达赖喇嘛逃印给其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但对于已经在西藏获取了诸多条约特权之后,英国政府还难以提出更多的要求。况且,它这时需去防止清政府在西藏站稳脚跟以后,进一步要恢复同尼泊尔、锡金、不丹的历来的朝贡关系,以保住自己在这一地区取得的既得利益。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英国政府才表示不干涉中国内政,但仍在暗地里继续支持在印度的达赖,并用陈兵边境等手段,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印度事务大臣致印度总督电》(1910年5月4日),《英国议会文书》帙五二四○,第218页;《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十五。)。
清政府在达赖喇嘛逃离和英国的干涉下,被迫停止执行寻找灵童、另立达赖的谕令。于1910年8月,派人到印度劝说达赖回国。但达赖喇嘛还对英国寄予希望,故坚持要清政府对他让步,提出了撤退清军、废置巡警、释放被捕僧俗官吏等要求,并声称需请英国政府作为他与清政府谈判的中间人(吴丰培辑:《联豫驻藏奏稿》,西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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