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 年秋季至1894年上半年之间建造的巨大砖砌海关大厦所取代。目前,它是外滩最壮观的建筑物”(注:徐雪筠等译编:《上海近代社会经济发展概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01 页。)。虽然从人数上看,上海海关的华籍雇员占有相当大的优势,但外籍职员却占据着所有的高级职位:正副税务司不用说了,就是税务司下辖的各等帮办,以及扦子手,“皆以西人承充”;海关最重要的部门——征税科的内班和外班几乎全是洋人,征税科海班、船钞科和新增设的邮政科的洋人不多,但他们占据最重要的职位;“惟通事及办理汉文之书启,征收税项之书吏,始用华人。”(注:郑观应:《盛世危言·税则》,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46页。)就是说, 华员不过是“供其奔走”的“下等仆役”。容闳说,“海关中通事及其各司一职者,几无一不受贿赂”,可能与华籍雇员的位卑俸薄不无关系。
这种格局,对华商而言,无疑是非常不幸的。因为外籍关员“类皆袒护洋商而漠视华商,同为一色之货,竟估二种之价。于是华商怏怏而控之关道,关道皇皇而问之税司,税司茫茫而委之扦子手,率从初议,使纳重税,关道瞠之无如何也。于是转嘱洋商为护符,而华商之货皆洋商之货矣。华商既贿托洋商,则货本较重,不增价则亏本,增价则华商之货日滞,洋商之货畅销矣!(注:姚贤镐编:《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2册,第943—944页。 )”这种状况理所当然地引起中国有识之士的强烈不满,郑观应、钱恂等人都曾提出过以中国“深明税则畅晓条规之人”取代海关中的外籍关员的建议,但在不平等条约制度下的中国,外籍关员掌管海关已成为列强监督清政府履行不平等条约的一种手段,要列强放弃海关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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