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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英两国政府处理林维喜事件的手法与态度(之一)

时间:2007-3-9 17:26:42  来源:不详
写信向英国政府寻求指示,在致巴麦尊的公函内,义律声称:“无论如何,由于我深信急迫需要通过英国法律或中国法律加以控制,所以我最恭敬地把这些意见提交女皇陛下政府仔细考虑。当我通知阁下,在我接奉不同指示之前,我认为我有责任对于按中国法律逮捕和惩罚一名英国臣民(不论他犯有什么罪)一事抵制到底时,我本人对这个问题的焦急情绪将是更加可以解释的,最近具有最严重性质的犯罪行为每天都很可能发生。”(注:《义律海军上校致巴麦尊子爵函》,183912,《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上册,352页。)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口右加利

@②原字为米下加舛

@③原字为土下加两土

@④原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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