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景点 |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中国历史 >> 清朝历史 >> 正文
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
黄遵宪与美国华侨
黄遵宪———近代杰出的
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
预备立宪与清末政潮
黄遵宪——近代杰出的爱
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
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
最新热门    
 
黄遵宪与日本明治文化(之一)

时间:2007-3-9 17:27:03  来源:不详
4日。)。即是说,保卫局乃是以绅权(即黄所说“民权”)为根本,实际承担了地方自治的功能。其要义在于,以保卫局为全部行政体系的基本单位,使其所握有的权力高于地方官。绅权(民权)发达,则地方行政便不再受历任长官的制约,此之谓“地方自治”。

这也是黄遵宪考察日本及欧美各国*后,更推进一步得出的结论。他对自己修正先进国家警察制度的发明十分得意,明告于梁启超曰:

仆以为警察善政不归于乡官区长之手,而归于行政官,此亦泰西文明美犹有憾之证也。仆以为,以民卫民,以民保民,此局昉之于中国,他日大同之盛,太平之治,必且推行于东西各国也。

而从赞赏日本的警视局开始,到发现其中的白璧微瑕,思有以补偏救弊,期望对人类社会作出贡献,黄遵宪思想演变的疾速、思虑的深入以及志向的高远,在当年确可谓独步一时。而其削官权以争民权(绅权)、实行地方自治的深心,在戊戌以前的专制政体下,必然会被视为心怀异志的叛逆行为。因而,在谭嗣同一语说穿之后,黄氏曾“为之一惊,恐此说明而挠阻之者多耳”。并且,直到黄去世后,清朝未被推翻前,梁启超仍不敢明白道出其间真意,致使黄遵宪“或者东西大国采而行之,仆虽死亦必瞑目矣”(注:《黄遵宪致梁启超书》,《中国哲学》,第8辑,第384385页。)的想望,迟迟不能为世人所知。 但此一事例倒能真正见出,黄遵宪从明治新政出发,最终达到了怎样的思想高度。

 

 << 上一页  [21] [22] [23]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