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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甲午战争前夕中日统治者对形势的认识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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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7:4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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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际公法,在近代本是西方列强以实力为后盾处理相互关系的一套规范,当它们的力量对比改变时,相互争夺与扩张毫不受国际公法约束。西方列强还借国际公法欺骗、压迫半殖民地国家与民族,巩固以“条约体制”为形式的半殖民地秩序。19世纪6、70年代以后,国际公法相继传入中国和日本,然而两国当权者在国际法上观念却截然不同。中国当权者奉行“外须和戎”的方针,迷信国际公法,以为“各国互峙争雄,而公法行乎其间”(中国近代史资料:《中日战争》第2册,新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第553、554、558、562、568、626、574、561、569、607、624、593、589、81、340、113、624、615页。),只要遵守国际公法,恪守条约,就能维持和平局面。日本当权者通过对西方列强的深入了解,并基于自身对外扩张的需要,认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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