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批评“坐守苏、杭、常、嘉等郡,……将该地钱粮拓兵自固”,并批评侍王李世贤、章王林绍璋、辅王杨辅清亦然。
(四)壬戌春曾国荃进逼天京,李秀成赴援迟缓,又“欲自获全功而于侍、辅未到齐前进攻”,致受损失。
(五)癸开夏雨花台失守而不及救,“反行下游放师苏、浙”。
(六)王长次兄为忠正之人,洪仁玕为才学之士,而李秀成不认不信。
(七)批评李秀成“于得胜时细述己功,毫不及他人之策力,败绩时即诿咎于天王、幼西王、王长次兄、附马等”。
洪仁玕在直接批评李秀成的同时,也批评了其他一些人,并连带述及一些重要情况,其要者有:
(一)批评章王林绍璋为“佞人”,对安庆失守负有罪责。
(二)批评英、忠、章王忌洪仁玕认真负责,而洪秀全不能公平处理。
(三)述及王长次兄、幼西王等虽居高位,只是对亲臣、功臣之后的荣宠,兵粮之权都在李秀成。
由上可见,这篇“文书”虽现存不过一千字,但涉及的问题既丰富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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