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称为某人的队,(例如干王洪仁□《谕复敝天燕方永年诗》注说:“方永年现在仁政兄队内。”见《钦定军次实录》,洪仁□也把洪仁政带的军队,称为“仁政兄队”。)这就意味着军队属于私人,使兵权落于将领之手。《李秀成自述》有一段很重要的记事说:
去年天王改政,……军称天军,民称天民,国称天国,营〔称〕天营,兵称御林兵。……称天朝、天军、天民、天官、天将、天兵、御林兵者,皆算其一人之兵,免我等称为我队之兵。我〔称〕为我队我兵者,其责之云:“尔有好心之意,天军、天官、天兵、天国,那有尔兵!”不称天兵、天国、天官者,恐人霸占其国,此之实言也。何人敢称自兵者,五马分尸。
洪秀全破坏了军师负责制,破坏了太平天国的农民民主,企图把太平天国的江山变成为他家“父子公孙”的私产,而实行专制,那是大错的。但是,他针对太平天国后期将领各私其兵的严重情况,严禁将领“称为我队之兵”,把军队称为天军、天兵、天营、御林兵,以杜绝兵归将有,却是对的。李秀成说洪秀全之所以这样做,是“恐人霸占其国”,其目的是使军队“皆算其一人之兵”,事实也确是如此。太平天国内部斗争严重到了这种地步,其原因应该说是复杂的。但是,从军制这个角度来看,却是由于不用军、师、旅、卒、两的编制,改用“队”的编制,军队不再有统一的番号,将领各以“我队之兵”称谓军队而来。这与湘军、淮军造成晚清兵归将有的情况相同,是研究太平天国军制的一件特别重大的事。
三、太平军制中卒、两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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