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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土地政策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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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3:3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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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常熟“报恩牌坊碑序”中称颂:“平租庸之额赋,准课税之重轻”,看来并非虚语!降低粮赋,一般说来是有田之家(主要是地主和自耕农)得利,但太平天国有些地区是“着佃交粮”,因而对贫农、佃农亦颇有利。至于减租,则只有利于贫农和佃农,而不利于地主。太平天国地区、各县各区减租数额,因地区而异,没有定制。如长洲县部分地方“每亩收租二成”,业主除去“开销局费,每亩不及四五升矣”。(《蠡湖乐府》,见《近代史资料》总34号第172页。)元和、吴县等地“设局收租息米,每亩四、五斗不等”。(王元榜:《庚癸记略》卷上,见《太平天国资料》第101页。)无锡地区,有的地方着佃完粮,有的地方则“归各业自行到乡收租,大抵半租而已”。(《平贼纪略》(下)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一册,第279页。)吴江各镇收租数额也大约相同。只有常熟县因叛徒钱桂仁把持,租额最高增至每亩七斗,因农民群起反对,降为六斗五升,其中扣除粮赋等项,“租米只一斗,费大于租,业主几难糊口”。(龚又村:《自怡日记》卷二十。)总的来看:在太平天国地区,比起清政府统治下的重租苛税,农民减轻了不少负担。所以广大农民拥护太平军,支持农民政权。即使是心怀携贰的人,也不能不说:“长毛初到苏,即修贡完粮,颇称盛美”。(沈梓《避寇日记》卷三,见《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四册第201页。)从1860年起,不过三年间,苏、浙太平天国治辖地区,就呈现出百业复苏,农商并茂的兴旺景象。就此看来,太平天国的土地政策,是适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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