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年)417.1万人,较动乱前夕的咸丰三年(1853年)543.9万人(分见同治十三年1023号《户部清册》(光绪元年造)及咸丰三年992号《户部清册》。),仅下降了23.3%。
云南的情况也是如此,同治十二年(1873年)云南巡抚岑毓英奏言:“各属自遭兵燹,百姓死亡过半。……现约计通省百姓户口,不过当年十分之五”(奕䜣等:《平定云南回“匪”方略》卷49。),按动乱前咸丰五年(1855年)云南计752.2万人,减半为376.1万人,翌年又奏称:“滇省军兴十八载,‘沦陷’五十余城,……百姓死者不下数十万人”(奕䜣等:《平定云南回“匪”方略》卷49。),所损不足百万,则全省人口当仍在六、七百万之间。出自一人之口,相去竟如此悬殊。
从部分方志的记载推断人口的实际损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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