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孙中山以此为口实求全责备黄兴,他也没有诿过于人,在其致孙中山的长函中说,“南京事败,弟负责任,万恶所归,亦所甘受,先生之责,固所宜然。”(《黄兴集》第357页。)表示接受孙中山的批评。
关于筹组中华革命党之争,实质上是在二次革命失败后发展党务的不同方法之争。黄兴不同意孙中山另组中华革命党,更不同意党员“服从党魁一人”,“在誓约上用中指按上指印,以志矢忠”,将党员按入党时间区分等级的作法。当时抱定黄兴这种想法,“不肯附和”者,所在多有,张继、邓泽如、李烈钧、谭人凤、柏文蔚、陈竞存、胡汉民等人,皆无一例外。尽管黄兴苦口婆心地加以规劝,但并没有使孙中山改变态度,他无可奈何,只得接受孙中山劝他“静养两年”、“彼此可不谈公事”的意见,被迫远适欧美,继续从事反袁斗争。
毋庸讳言,黄兴也不是一个没有缺点的完人,辛亥革命前,反映在他对形势的估计、对革命前途的认识上;辛亥革命后,反映在他对袁世凯的态度、反袁的策略手段上。但是,无论这些缺点多么严重,在评价黄兴的功过时,都不能脱离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来苛求于黄兴,因为这些缺点是那个时代所有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共同弱点。应当承认,黄兴在革命遭受严重失败的时候,确曾表现出悲观绝望的情绪,例如他在黄花岗起义和阳夏战役失败后都是如此。其实,这种由于起义新败而产生的悲观情绪象乌云一样,几乎笼罩着当时所有革命党人的心境,甲辰长沙起义失败,刘揆一“思想亦大变,欲从事于道德与学问之途。”(《宋教仁集》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569页。)章士钊在上海狱中也谈到他出狱后的打算,准备“设一牛肉店于杭州西湖道上”,“鬻食佐读,以终其身”(汤志钧:《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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