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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行政区划的经验也可供我们参考。周定国先生将20世纪5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一级政区(即高层政区)的变更情况归纳为七种模式:(1)由个别省(区)析置的模式,(2)经全面调整而重新组合的模式,(3)行政区数量骤增的模式,(4)完全恢复旧的行政区划模式,(5)由经济规划区演变的模式,(6)由民族语言区演变的模式;(7)具有*目的的设置模式。(7)笔者据此比照中国历史进行分析,第二、第四、第五种模式在中国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第三种模式只有在中国历史上分裂动荡的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时期才有过,第六、第七种模式在中国虽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过,但显然不占主导地位,故实以第一种模式为主。周氏在文中也强调:“在世界各国行政区划变化中,一个国家个别省区析置而建立l—2个新的省区,这是最普通、最常见的行政区划变更”,并举例写道:“1979年1月,瑞士汝拉地区从伯尔尼州析置,正式成为瑞士联邦的第23州,巴西为改进行政管理于1982年将马托格罗索州南部析出,设南马托格罗索州,1985年(巴西)又将戈亚斯州北部划出,另设托坎廷斯州;越南于1989年6月将义平省析置为广义省和平定省,将富庆省析量为富安省和庆和省。将平治天省析置为广平省、广治省和承天一顺化省。以上这类析置例子很多。”〖7〗可见,从世界各国一级政区(即高层政区)的析置来看,内部分家模式是最为主要的一种,与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析省模式完全一致。
综观历代析省之成败,陕西、四川、甘肃、河北(系1928年8月直隶之改名)、山东、山西、浙江、福建、江西、广西、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台湾、宁夏16省均是以省内分家方式析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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