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对土尔扈部返归的意图最初不甚了然,曾表示:“尔等(指土尔扈特部——引者)若告近边界,允许入界之,抚慰安置;若未至我边界,半途被俄罗斯追缉,发生冲突,则可不理”[4]。因此,在接到车布腾扎布报告后二天,即三月二十四日(公元五月八日),清政府即派正返京途中的参赞大臣舒赫德,命其“立即返回伊犁,协助伊勒图办事”,并指令舒赫德,“此去伊犁,不必声张,务必谨慎,伊到彼处,真有其事,可细心从事”[5],也就是要舒赫德悉心调查,弄清真情。
当时要弄清两个问题,一是土尔扈特部来归的真实目的;二是对原外逃的舍楞、劳章扎布等人应持什么态度。
关于第一个问题,清政府认为土尔扈特部举族离开已生活了一个半世纪的伏尔加河流域,“是由俄罗斯奴役残踏”,“困苦耻辱,资生窘乏”,才“故归返旧地”的[6]。从当时土尔扈特部的实际处境看,清政府对土尔扈特部来归目的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在清政府看来,“彼既背弃俄罗斯,岂敢与我为难,是其归顺之事十有八九,诡计之伏十之一耳”[7]。更重要的是清政府一直把土尔扈特部视为“我之臣仆,前次尔等出奔,俄罗斯理应遣还,反而接纳安置,实为不近情理耶”,此次返归“再无送还之理”。[8]这一基本思想,以后一再重申,成为清政府制定对土尔扈特部安置政策的*前提。
关于第二个问题,清政府对舍楞等人的态度和对策,起初认为舍楞等人不敢回来。当确知归来人众中有舍楞后,引起了清政府廷臣们的疑虑和争议。[9]但乾的隆基于对土尔扈特部来归目的正确分析,指出:“伊等(指舍楞、劳章扎布等人——引者)逃奔俄罗斯,理应索取治罪,今伊等不得安居于俄罗斯,自愿请求归顺,故往咎概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