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青海蒙古各部“一切交易,俱在西宁(丹噶尔),从不一赴河州”⑥,而且丹噶尔已成为“汉、土、回民并远近番人暨蒙古往来贸易之所”⑦。
这一时期丹噶尔民族贸易中值得一提的是新疆准噶尔部进行的两次大规模的贸易活动。乾隆六年(1741),经清朝政府同意,准部组织了三百人的庞大商队,携带牛四百九十五头,羊七千三百九十二只,马一千一百七十一匹,驼二千零八十峰,硵砂一万九千余斤,羚羊角八万二千七百余支,还有大量葡萄和各色毛皮到丹噶尔贸易,历时四个月,贸易额高达银十万零五千四百余两。乾隆八年(1743),准部再次组织了三百一十二人的庞大商队,携带羊二千八百余只,马二千三百余匹,驼一千七百余峰,皮子二万余张,还有葡萄、羚羊角等到丹噶尔贸易,历时四个月,仅皮货一项,贸易银额就达七万八千余两⑧。准部在丹噶尔的贸易虽仅有二次,但规模很大,说明当时丹噶尔民族贸易市场已具备了相当可观的商品货物集散能力。
丹噶尔民族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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