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清末新疆英奴问题及其解决 |
 |
时间:2007-3-10 10:29:27 来源:不详
|
|
|
英属印度官方写给喀什噶尔道台的信后,马上派人送给李宗宾,并要求和道台会见。李宗宾在接见马继业时表示在他自己职权范围内尽力满足英国的要求,并指示莎车知州,就释奴问题起草一套方案。虽然马继业担心这样会拖延时间,但是李宗宾不愿自行其事,称他一收到莎车州释放奴隶的方案就通知马继业,可作补充和修改;并且方案还要报经巡抚批准。马继业希望能够通过总理衙门的官方渠道,指示新疆巡抚和喀什噶尔道台,以便能够使地方官都行动起来(注:大英图书馆印度事务部档案,L/P&S/7/70,印度政府外交部致女王陛下印度事务大臣(1895年,密件,边疆),(附件)英国驻吉尔吉特代表致克什米尔代表处。)。1894年1月23日,李宗宾收到莎车州的释奴方案,邀马继业询问其意见,以便上报巡抚。马继业强调了两点:1)在莎车释奴时,他必须在场,并参与其过程;2)关于获释的英奴愿留新疆者要以中国属民在当地登记一事,马继业虽然承认居留者要遵守中国法令,但是又称“我没有权力使任何英国属民不忠于政府”(注:大英图书馆印度事务部档案,L/P&S/7/75,印度政府外交部致女王政府印度事务大臣,(附件)马继业致英国驻克什米尔代表(1894年2月1日)。)。马继业强调这两点颇有深意,第一点他意在扩大影响,逐渐建立其个人的威信;第二点则表明他对新疆政府关于获释后留新英奴应为中民持有异议,这其实已经表明马继业释放英奴另有深意,就是这些获释后的英奴将成英国在新疆的侨民,成为英国进一步扩大在新疆影响的社会基础,也是马继业立足新疆的基础。
关于释放奴隶问题,这时新疆省政府已经和喀什噶尔道台商议并形成了释奴的政策。其要点为:1)先释放英奴,其他地方的奴隶暂缓释放;2)关于赎金问题,新疆时任巡抚陶模,对英国颇为友好,在释奴赎金上他拒绝了马继业最初所提出的方案,即英国可以支付一半,如果必要可以支付全部的建议。他提出了新的方案,即在新疆的英奴应该分为两部分,那些和本省有家室联系的,应该作为中国属民留下来,他们的赎金全部由中国支付;那些和新疆没有家室联系的,应该返回英属印度,其赎金应该由英属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