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应在10天之内分别向各自的伯克报告,而伯克则应该把他们带到衙门,以便查验购买票据,奴隶可以相应被赎身。逾此10天期限,所发现的奴隶,将不支付赎金。那些被其主人藏匿的奴隶,一经发现,将不付赎金而获释,且其主人将因为藏匿奴隶而受惩罚。
至于那些并不在目前规定内要赎身的奴隶,他们应该平静地一如平常地为其主人服务,应该耐心地等待关于他们获释通告的发布,而不应该不加选择地呈递诉状。
光绪二十年四月二十日
另外,莎车直隶州州府所在地叶尔羌城的释奴问题得到了解决,也是由中国政府支付了所有的赎金(注:大英图书馆印度事务部档案,L/P&S/7/77,印度政府外交部致女王政府印度事务大臣,(附件)印度政府外交部致女王政府印度事务大臣,(附件)马喀特尼致英国驻克什米尔代表。)。
中国新疆政府为什么要拒绝英国付费,而采取这种最后几乎全由自己支付赎金的政策,颇值得思索。就英方档案所反映出来的仅仅是,新疆省巡抚陶模对英国非常友好,该解释过于简单和表面化。诚然,当时正值中英俄帕米尔交涉,中方一直希望“借力于英”来对付沙俄(注:第一历史档案馆,“电报档”,2036(五),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军机处发出使薛大臣电。),马继业之父马格里时在伦敦辅佐薛福成,处理好英奴之事,对此时中英大局自然有益,但这不是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实质可能是,当时陶模想借机彻底解决好英奴问题,考虑到英奴大多在新疆已有家室,如果获释后仍以英民身份居留新疆,势必成为英国在新疆扩大势力的借口。因为此前清政府一直以英国在新疆没有侨民、没有贸易为由拒绝英国在新疆开设领事馆。陶摸想由中国政府出钱赎出这些奴隶,如果他们愿意居留在中国,当然就应该是中国人,以此断绝英国在新疆可能有英国侨民的机会,也就杜绝了马继业长期留新疆的借口,杜绝了英国在新疆开设领事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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