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聚集成庄,为当地的领袖人物。(注:林祁钊《林氏族谱》,影印手抄本,第5页。)在拓殖过程中,林先坤运用中国社会结构中宗族组织的原则来结合力量,与其它几位族长组织学会,先后成立了五十九公、次圣公、观音公、拱震公等合约字蒸尝,一方面祭祀祖先,一方面投资于土地经营。这种宗族团体的组成是采取志愿的形式,这样其派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与传统宗族组织的“照房份”稍有区别。不过,他们所供奉的唐山祖和祖籍地所奉祀的一样,所以这种蒸尝可以说是一移殖性的宗族组织,具有强烈的经济取向,在早期资本凝聚与团结族人自保自卫的功效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由此可见,中国封建社会传统的宗族组织在台湾边疆移民社会时期已经发生显著变异,是自发型移民因毫无官方资助而以祖籍地为基础的互相合作的地缘团体。
其五,各边疆地区的移民众趋人格大不相同,特别是台湾地区的移民与其它地区的移民相比尤为明显。福建、广东沿海地区海岸曲折,人民与海相习,视海洋为坦途,这种地理环境对当地居民以冒险精神为特质的海洋性开放性格的养成无疑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另一方面,十六世纪以后,闽粤沿海地区社会经济条件恶化,资本主义萌芽发育较早,而葡萄牙人、日本人在沿海地区的出现增加了海外贸易的机会,于是,一种冒险与谋利的精神逐渐普遍酝酿,产生功利主义的思想。这一地区的民众“唯利是趋”、“趋利喜作”的众趋人格心理定式,往往使他们“遗祖宗之丘基,族党之团圆,隔重洋之渡险,窜处于天尽海飞之地”,成为中国人最具有进取心和喜欢冒险的分子。正是这样,台湾地区移民的“开拓者精神”较其它边疆地区的移民表现得更为淋漓尽致。与台湾地区相比,清代东北、内蒙等地的移民的进取心和开拓性相对而言要弱一些。我们在史料中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些山东移民憨厚朴实,到东北后一心务农,试图依靠东北的广阔土地和自己的辛勤劳动求得五谷丰收、全家温饱,但仍然无法摆脱穷困的阴影;一些移民到内蒙后虽然发财致富,却舍不得花一文闲钱,吃穿极其朴素,没有改变陕北人在原籍的节俭习惯,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抑制型人格特征,连在内蒙、新疆等地定居的晋陕商人也多采取保守的经营方式以求稳步发展。从本质上说,移民活动本身就具有冒险性,因为移民活动的行为主体必须克服人口分布的惰性,而移民的前途往往也含有一系列未知的因素,没有足够的勇气是无法付诸实践的。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的情况十分明显,地域因素对人们性格的形成影响极大,由于边疆移民迁出地分布呈偏集态且迁出地社会变迁的内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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