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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蒙疆政权的物资统制政策

时间:2007-3-10 10:29:58  来源:不详
毛制品制造业组合。所需羊毛资源由政府收购指定业者负责配给,不得擅自直接收购,由于失去了羊毛来源,导致原有一些羊毛加工业走向倒闭。

为防止“以假乱真”,对毛制品制造业组合的管理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由如下日系商社分别监督和指导毛制品制造业的经营:由满蒙毛织负责毡帽业、毡鞋业、毡子业;东洋纺织和满蒙毛织负责毛绒业:钟纺和满蒙毛织负责制绒业。其次,根据《物资统制法》,政府有权禁止或停止各组合的经营权,违反有关组合的规定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羊毛价格方面的统制  当初由日方部队按照毛质分级估价,低价收购羊毛。到1939l1l日,根据《物价委员会令》,18成立了有关物价对策方面的调查、咨询机关“中央物价委员会”和“地方物价委员会”,20日根据《物资统制法》第二条规定,公布实施了《物价统制法》。遵照上述法令的有关规定,在羊毛价格方面实行了“指定价格制”。18下面我们通过资料AB对“七七”事变前后“蒙疆”地区的主要商品价格和张家口主要商品批发价格进行对比。分析羊毛价格(由于受史料局限,下面以兽毛兽皮价格为例)的变动及其内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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