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指出,康有为虽不同于正统儒学家,但出于儒学宗教化的目的,故在维护儒学神圣地位这一点上与正统儒学者并无二致。他对儒学只做改造,不做批判,也不利于人们深入理解其对儒学的改造。他过于强调宗教对国家富强的作用,也不乏偏颇之处。
可见,就学理而言我们不能说康有为的立孔教的主张没有实现的可能,但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下这种可能性却很小。
虽然康有为倡立孔教活动失败了,但它仍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曾为戊戌变法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外,其孔教构想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积极意义:
第一,康有为所做的儒学诠释在某些方面进一步揭示了儒学真谛,促使人们深入认识孔子及其学说,这对中国儒学也是一种贡献。比如孟子强调民意、注重平等的民本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孔子的*理论,但在后世大一统的专制社会里,这种思想或被曲解,或被隐晦。而今康有为以西方观念重释孟子,弘扬其民本思想,虽不乏牵强附会之处,但也确实揭示了一些隐没几千年的先秦儒学真谛,这无论对现实,还是对历史来说,都是很有意义的。
第二,康有为倡立孔教活动开启了儒学现代化的先河,启发了当代新儒学的产生。尽管早期当代新儒家们对康有为也有反感,但二者的联系和共同之处是无法抹杀的,比如当代新儒学之所以为“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吸纳了西学,而将西学引进儒学,是由康有为倡导的;又如,虽然早期的当代新儒家们多不赞成儒学的宗教化,但后来的当代新儒家们越来越注意于此;最后,在学术渊源上,当代新儒家们大多对宋明理学体悟较深,兼采佛学、西方哲学,而康有为则是“以孔学、佛学、宋明学为体,以史学、西学为用”[31],可见二者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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