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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进程,清政府在救灾与治黄两方面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显示出19世纪50年代的清王朝仍然有一定的能力来调控北中国的*社会形势。这一点在荒政体系的正常运作中表现得比较突出。平抑粮价和镇压捻军等都是清廷施政的主要成果。但是,所谓的“正常运作”仅仅是程序化的。相对于18世纪的清王朝,此时清廷的国家控制力已经显著衰退,在满足维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本目标之外,清廷已无余力顾及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这就是其做出“暂行缓堵”决策的内在因素。“暂行缓堵”留下的责任真空被地方势力逐渐填补,加速了中央控制能力弱化的步伐。加之通讯系统的滞后与“河工习气”的盛行,清王朝实际意义上的中央集权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这就催迫着清廷必须设法改弦更张,变法图存,以挽回江河日下的中央权威,这客观上也必然推动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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