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虽然通过询问会对官员的才、守有所了解,但不可能把一个官员的真实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全部搞清。更何况,任何一个人都不会一成不变,特别是身在官场的人,必然要受到种种的影响与诱惑。因而一些经皇帝亲自考核、简以重任的官员,接连被绳之以法也就不足为怪了。
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在山东登莱青道任上的郝硕被引见,乾隆的批语中有“似有出息”四个字,而在乾隆三十年正月的引见中则有“略不如前,似染外省习气”(50)等字样。然而由于郝硕在收缴*中特别卖力,在乾隆四十二年被提为山东巡抚,旋即调任江西巡抚。到乾隆四十九年郝硕因勒索属下被赐令自尽。此外像富勒浑、浦霖、陈辉祖、杨景素、勒尔谨等封疆大吏全都经过引见制度的考核,其中除勒尔谨因奏请开捐陷入甘肃冒赈案外,其余均因犯贪而身败名裂。
简言之,引见制度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封建官僚体制的弊端,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吏治腐败的问题,乾隆中后期官场上的贪风日盛、贪污大案的相继发生,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引见制度不可能完全堵住封建体制自身的黑洞。
注释:
(1)大计,是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2)京察,是对京官的考核制度,明代六年举行一次,清代改为三年一次。
(3)军政,是对武官的考核,每五年举行一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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