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御史刘吴龙弹劾卢焯在审批嘉兴府桐乡县汪姓分家一案时,收受汪氏贿银五万两,嘉兴知府杨景震收贿三万两,经审理属实,卢与杨均被判处绞监候。据《清高宗实录》及《碑传集》所记,在收审卢焯时,“在百姓数百人渲言,求释放卢,推倒都统衙门鼓亭栅门”,“呼呶罢市”,“数万人赴制府军门击鼓”“呼冤躅足”。有鉴于此,乾隆以卢焯在限期之内退完赃银为由,免其一死,将其发征军台效力,乾隆十六年赦归,四年后起用。
(31)《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册,第44页。
(32)郭一裕因以汉官弹劾满官而被革职。
(33)《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一册,第467页。
(34)(35)(36)《清史稿》卷三二二。
(37)《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册,第69页。
(38)《清高宗实录》卷一O三四。
(39)《御制陶庄河神庙碑记》,转引自戴逸:《乾隆帝及其时代》第319页。
(40)《清高宗御制诗四集》,卷四十二,《陶庄开放引河功成诗以志事》。
(41)牛运震在被革职后,先后主持皋兰书院(兰州)、三立书院(太原)、河东书院(蒲州)、少陵书院(兖州),并在讲学之余注释《论语》、《孟子》、《诗经》、《尚书》、《易经》、《史记》,还对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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