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上谕内阁”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第一谕及“世宗实录“卷1页12上下。而“永宪录”卷一1页54下谓颁遗诏在戊戌即十七日者误。详见同上第三谕,前云:“御史杨保等参奏鸿胪寺官宣读大行皇帝遗诏时,未宜汉文。”据马国贤“Ripa”,PP.120—121之记载,知其中所谓“An act of justice”谅必指“宣读遗诏”一事而言。按“上谕内阁”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奉皇太后懿旨:‘予自幼入宫,蒙大行皇帝深恩,备位妃列,几五十年。虽夙夜小心,勤修内职,未能图报万一。钦命予子缵承大统,实非梦想所期’。”梦想一语又世宗故意借此掩其图谋之迹者。再参以“永宪录”卷1页61下所录皇太后懿旨:“我自幼入宫为妃,在先帝前毫无尽力之处;将我子为皇子,不但不敢望,萝中亦不思到。”知“永宪录”所据系录自邸报,自是本来面目。若“上谕内阁”必经后来删改润饰,即是一证。
[73]“大义觉迷录”记之颇详,如页177——178:“据曾静供称:伊在湖南,有人传说:先帝欲将大统传与允禵,圣躬不豫时降旨召允禵来京。其旨为隆科多所隐。先帝宾天之日,允禵不到。隆科多传旨遂立当今。……据耿六格供称:伊先充发在三姓地方时,于八宝家中,有太监于义、何玉柱向八宝女人谈论:圣祖皇帝原传十四阿哥允禵天下,皇上将‘十’字改为‘于’字。”强孟劬师“答梁任公论史学书”(“遯堪文集”,一九四八年上海张氏刊本,卷1页28上下)有云:“世宗夺嗣事,某仅于宗室弘旺‘皇清通鉴’中得一条。其书于抚远大将军皇十四于允禵*云:‘原名允祯。’由此以推,则遗诏改十四为于四(原注:此已见雍正谕旨,详‘大义觉迷录’)改祯为禛,固自易易。”可以证改字之说十分近于情理者矣。兹据“上谕内阁”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御史杨保之参奏,知当时宣读遗诏,并未宣布汉文;则其遗旨为隆科多所隐显然明白,更无论其改字否也。又同上页178——179。
[74]“上谕内阁”六十一年十一月。
[75]同上元年二月初十日,按自“百日之内”以下,“世宗实录”卷4页10下已删。同上二年四月十八日。按“世宗实录”卷18页13下略同。
[76]“世宗实录”卷1页8下——9上;卷1页10上,卷2页17下;卷2页26下,卷4页20下。“朱批谕旨”卷21页51上蔡珽奏折有云:“至八旗之人,诚为股肱:然近居肘腋,繁多不齐,俱宜
<< 上一页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