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贸易公司头目本人得接受议事会规定的贸易活动范围。但澳门方面亦不敢执行葡印总督驱逐外国商人的命令。1776~1777年,吉马良斯主教对议事会说:外国商人的竞争使澳门损失严重,但在澳门这块土地上驱逐外国商人是毫无意义的。葡萄牙人的这些规定,不是奉守当时中国朝廷的市舶、公行贸易管理制度的反应。按照中国朝廷的政策,澳门是有条件保持仅次于广州的贸易港地位的。中国朝廷除禁止澳门传教及*鸦片外,没有禁止过澳门的对外贸易,满清海关在澳门设有负责税务的“关部”,澳门一直与香山、广州保持着民间贸易。进入十八世纪以后,部分葡萄牙商人逐渐接受了荷兰人、英国人的自由贸易经营方式,如1753年在里斯本成立专营印度、澳门贸易的葡萄牙亚洲航运公司。但是,澳门教会却不支持澳门和其他欧洲商人实行贸易开放,米格尔神甫在1730年以前已提出的,在澳门创建贸易公司的建议一直得不到响应。这种状况除说明当时葡萄牙人与其他欧洲商人之间存在的矛盾外,还说明澳门教会的传教士担心开放澳门的贸易对广州可能构成竞争,最终仍会导致中国朝廷对澳门贸易地位的干预,以至进一步威胁教会组织在澳门的存在。但这种状况亦必然会令澳门的贸易逐渐衰弱。
葡萄牙传教士以澳门作为大本营向中国传播基督福音,与后来英国人以武力打开中国大门,在中国倾销鸦片,掠夺资源一样,本质都是殖民主义侵略。但彼此的殖民主义性质的经济贸易活动目的,特别在贸易盈余的用途方面是不尽相同的。教会组织的传教士对澳门海上贸易活动的关注及参与,目的是开辟财源以巩固教会在澳门的统治地位,支持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然而,葡萄牙人推行的这种殖民主义方式,在当时只能向葡萄牙殖民帝国本土提供极其有限的物质利益,其在澳门和中国的传教活动发展及收获亦不稳固。这是葡萄牙人在1840年以后,追随英国人对中国进行殖民主义侵略扩张的根源。葡萄牙人似乎此时已意识到以武力作后盾,依靠其它殖民主义列强,将无形的与有形的鸦片结合在一起的殖民主义方式,将会是最能获得效果的殖民主义方式。
[1]佛朗西斯·罗德里杰斯:《葡萄牙耶稣会天文学家在中国》(1583~1805),澳门文化司署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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