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卖人口的事,鸦片战争前已有发生,林则徐奏折中便曾提及。战后情况越来越严重,到1852年左右,已发展到现有船只赶不上装运的程度。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法侵略者进一步强迫清政府承认这一罪恶行径为合法,《中英北京条约》第五款明文规定:“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所属之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中国政府都必须“毫无禁阻”。这样,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外国侵略者在东南沿海称为“猪仔”贸易的掠卖人口的行为便合法化了,他们更可以明目张胆地大干这种人世间最残酷的罪恶勾当了。
香港是外国人口贩子麇集的活动据点,不仅是起运华工的主要港口,而且是各国载运船只改装设备和取得远航所需淡水、食物、燃料等物资的重要基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从香港一地出口的华工,就已达五十万以上。
在香港外国资本家开办的洋行里,设立有专门关押华工等候装船的卖人行,俗称“猪仔馆”。这种卖人行,都是高墙铁栅,全副武装,雇有大批流氓歹徒充当打手,并有英国香港政府为之庇护。被拐掠的劳苦人民,一入此中,就休想再出来。在酷刑拷打下,被迫承认自愿出洋作工,随即在卖身契约上按捺手印,然后被押送到号称“浮动地狱”的船上,禁闭在密不通风的夹板舱底,既缺饮水,又少饭食,还要带上沉重的脚镣*,舱内疾疫盛行,华工生病稍重,就被抛入大洋,如若反抗,立即会遭到镇压屠杀。
“苦力船”上的非人生活,造成惊人的死亡率,下表所列,仅仅是从香港开出的“苦力船”上死亡率的示例(摘自陈泽宪著《十九世纪盛行的契约华工》):(附图)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