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川鼻条约》考略 |
 |
时间:2007-3-10 10:49:30 来源:不详
|
|
|
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地点在狮子洋莲花山。在秘密会谈中,义律出示他拟定的条款,其中第一条便是“香港之岛及港让与英国”。对此琦善没有答应。英方的记载也非常明确:“二十七日,义律大佐和琦善在莲花山塔下会见。……但是他们毫未达成具体协议”。(丛刊本《鸦片战争》,第五册,第175页。)琦善在事后的奏折中也说:义律呈出章程草底,“奴才当加指□,该夷即求为酌改,兹已另行更定,容俟拟就,录呈御览”(《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776页。)琦善说,是日义律“情词极为恭顺”,实际上是英军强占香港已成为事实,义律便软硬兼施,诱迫琦善加盖关防。
第二次,一八四一年二月十日,地点在川鼻洋蛇头湾。
这次会谈,琦善拿出了自己拟定的条款,第一条是:“既经奏请大皇帝恩旨,准令英吉利国之人仍前来广通商,并准就新安县属之香港地方一处寄居。应即永远遵照,不得再有滋扰,并不得再赴他省贸易,以归信实”。义律不同意琦善拟的条款,而要“坚求全岛”,这次会谈仍无结果。(《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二册第814-815页。)
二月十三日,义律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