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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强占澳门与清政府拒绝批准中葡《和好贸易条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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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49:3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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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年5月9日,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通知总理衙门说,葡萄牙现已派公使阿穆恩前来中国换约,不日即可到达天津。总理衙门对此感到诧异,认为换约之期,今年七月方为满限,现距满限还有三个月,“其即来换约者,自有用意”(注:《澳门专档》(三),页58。)。5月20日,葡使到达天津。6月2日, 总理衙门奏称:“今该公使不候届限,先行前来,不知有无诡谋,或另有要求之件,均未可定。臣等庸先为请用御宝,应俟钦派大臣与之见面后,查看有无别情,再由该大臣奏明办理”(注:《澳门专档》(三),页69。)。也就是说,条约暂且不要批准,等弄清该使真正来意再说。为了与葡使办理换约事宜,清政府派总理各国事务大臣薛焕和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全权大臣。薛焕奉命后,便连日检查案据,发现该约第九款内规定中国澳门设官与各国领事官驻扎澳门无异这句话有损中国主权,应该删去。6 月17日,薛焕与葡使会商时,便提出尚有商议之事,议定后方可互换条约。葡使声称,条约已经由该国国王批准,万难更议,应先互换,然后再商议修改之事。薛焕等觉察到,葡使“明系有意欺狂,欲将条约换到彼手”,“而我所商之事,则指为条约已换,无可更易”。所以薛焕等即回答说:“既可商量更易于互换之后,何仿变通商酌于未换之前”(注:《澳门专档》(三),页82~83。)。葡使问:所商何事。薛焕答:“现在澳门绕越漏税之事甚多,于中国税项大有妨碍,应将第九款澳门设官一层,应仍照从前旧规稽查收税”。同时还告诉他,“澳门本系中国地方,与英、法、美诸国领事官驻扎之例不同”(注:《澳门专档》(三),页875。)。因此第九款中关于领事官一段,应该删去。葡使听后,“暴躁无状”,“盛气凌人,决意不允”,于6月20日离开天津,声称要返回澳门(注:《澳门专档》(三),页88。)。葡使阿穆恩的举动,连英国驻津领事德尼克也认为太不讲理了。他说:“阿穆恩性情急躁,况换约之事,理应和同商办,断无不妥之理,曾向其劝导,彼也不肯听从,殊难理说”(注:《澳门专档》(三),页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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